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袁平)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2日

袁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老河口市学府路35号2栋中单元4层8号,房屋建筑面积:73.40㎡,证号: 老河口市房权证市区字第0001600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平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