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目       录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及依据... 1

(一)计划编制目的... 1

(二)计划编制意义... 1

(三)编制依据... 2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 4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计划指标... 7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7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7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7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12

四、政策导向... 12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2

(二)优化空间布局... 13

(三)优先供应存量土地供应... 13

(四)加强民生领域建设,切实改善民生... 14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4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4

(一)建立主动实施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14

(二)建立协调联动问责机制,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15

(三)建立土地供应、需求信息平台... 15

(四)建立土地供应数据库... 15

(五)建立公众监督与参与通道... 15

附表:... 17

附表一 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17

附表二 老河口市2021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18

附表三 老河口市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19

附表四 老河口市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测算表... 20

附表五 老河口市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21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及依据

(一)计划编制目的

为实现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有效实施老河口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264号)等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的具提要求,特编制《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编制意义

开展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是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落实老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有显著影响。

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时,供地计划也是促进土地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的重要手段,是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土地供应机制、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2)《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1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264号);

(1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工作要点》;

(15)《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

(16)《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19〕25号);

(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

2、技术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7)《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号);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9)《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10)《老河口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2018修改)》;

(11)《老河口市历年供地情况统计台账》。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

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涵盖老河口市整个辖区内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期一年,计划年度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以“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为主线,合理安排老河口市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实现老河口市建成“一城两心”,打造汉江流域滨江精致城市典范和城乡共同繁荣样板,“成为中部县域经济50强”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用地,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达到土地配置与人口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效果。

2、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老河口市土地供应能力和需求状况,综合协调确定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必要的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各行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有重点地保障民生项目、重点工程等的用地需求。在住宅用地方面,应结合需求,合理供应住宅用地,避免产生新的房地产库存。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力求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时序得当。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行存量盘活“两化工程”,积极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4、布局合理,优化配置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考虑老河口市整体环境的逐步改善,在土地供应的布局上要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相协调,与经营城市理念相一致。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力争先做环境后开发,实行“净地”出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力争完成国有土地收益最大化。

5、有保有压原则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

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根据需求预测和综合分析,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79.5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0.11公顷,住宅用地40.8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1.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7.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3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公顷,特殊用地0.00公顷。

表1  2021年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序号

用途

土地面积(公顷)

比例

1

商服用地

20.11

11.2%

2

住宅用地

40.85

22.75%

3

工矿仓储用地

61.5

34.26%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7.71

21%

5

交通运输用地

19.37

10.79%

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00

0.00%

7

特殊用地

0.00

0.00%

合计

179.54

10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1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要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老河口市工业用地向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及各个产业园集中。

1、商服用地布局

2021年老河口市商服用地需求量为20.11公顷,其中,零售商业用地1.67公顷,其他商服用地18.44公顷,具体项目布局见下表所示。

表2  2021年老河口市商服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停车场设施项目

10.8

市光化办万福街北侧

2

停车场设施项目

0.65

市正兴街东侧

3

加油加气站项目

0.28

市光化大道东侧(龙岗村段)

4

停车场设施项目

4.21

市仙人渡镇马冲村

5

316国道服务区项目

2.78

市仙人渡镇李家染房村

6

加油站项目

0.41

市302省道(洪山嘴镇太山庙段)

7

加油站项目

0.29

汉口路东侧

8

加油站项目

0.40

洪山嘴镇太山庙村

9

加油站项目

0.29

梨花大道东侧

合计

20.11

——

2、住宅用地布局

2021年老河口市住宅用地需求为40.85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2.8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38公顷,住宅用地布局如下表所示。


表3  2021年老河口市住宅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房地产开发项目

0.21

老河口市汉江大道北侧

2

房地产开发项目

2.8

市李楼镇王营村

3

房地产开发项目

0.19

市汉江大道以南

4

房地产开发项目

0.31

市花园路东延伸段

5

房地产开发项目

3.0

市光化办酒厂北

6

房地产开发项目

8.0

天河路北文昌路

7

房地产开发项目

3.80

安顺物流汉口路

8

房地产开发项目

8.33

襄阳路北地块

9

房地产开发项目

6.87

黄营片区A地块

10

房地产开发项目

4.49

天宝路北侧

11

洪山嘴太山庙棚户区改造

0.98

洪山嘴镇

12

光化、阳零散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1.87

光化街道办事处、阳街道办事处

合计

40.85

——

3、工矿仓储用地布局

2021年老河口市工矿仓储用地需求量为61.5公顷,其中仓储用地需求量为2.0公顷,工业用地需求量为59.5公顷。具体项目布局见下表所示。


4  2021年老河口市工矿仓储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木业项目

6.88

市光化大道西侧(亢营村段)

2

真空器皿保温杯项目

1.8

市李楼镇李楼路西侧(方营村段)

3

超声波清洗设备项目

2.0

市李楼镇李楼路西侧(方营村段)

4

工业废弃物利用回收项目

12.53

市洪山嘴镇建材路北侧

5

50万吨包装用纸项目

4.0

市仙人渡镇循环园区竹园路北侧

6

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1.75

市新316国道南侧

7

餐厨垃圾项目

4.7

市仙人渡镇仙李路西侧(王家楼村段)

8

农林生物质制气及发电项目

4.2

市竹林桥镇温岗村

9

汽车零部件项目

2.9

市襄阳路南侧(方营村段)

10

冷链物流园项目

2.0

市光化大道东侧

11

予制板生产项目

1.0

市竹林桥镇温岗村

12

塑料生产项目

1.75

仙人渡张岗村

13

混凝土项目

3.28

李楼镇贾湖村

14

木材加工项目

4.53

李楼镇王湖村

15

水循环利用项目

0.33

阳办光年路东侧

16

刨花板生产线项目

7.85

光化大道东侧

合计

61.5

——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2021年老河口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为37.7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如下表所示。


5  2021年老河口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白莲小学扩建项目

1.36

市李楼镇亢营村

2

垃圾转运站项目

0.18

市李楼镇贾湖村

3

污水处置项目

12.0

李楼镇邓岗村

4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0.31

洪山嘴镇肖湾村

5

殡葬服务中心项目

6.17

张集镇老石路南侧

6

阳供电所项目

1.20

市萧何路东侧

7

洪山嘴供电所项目

0.12

市洪山嘴镇洪赵路

8

血站项目

0.66

市赞阳办萧何路东侧(黄营村段)

9

西气东输管道分输站项目

1.45

市仙人渡镇马冲村

10

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0.72

市梨花大道东侧(怀庆街南)

11

江山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1.14

洪山嘴镇江山大道

12

国网供电项目

1.2

阳办萧何路

13

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

10.21

光化办三岔路

14

供电开闭所项目

0.32

市仙人渡镇循环园区张岗村

15

杨家山水厂新建工程项目

0.67

李楼镇大张沟村

合计

37.71

——

5、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2021年老河口市需交通运输用地19.37公顷,具体布局见下表。

表6  2021年老河口市交通运输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路网改造工程项目

0.28

老河口市幸福小区配套道路

2

网改造工程项目

0.8

老河口市王家井巷

3

路网改造工程项目

1.51

老河口市老丹路

4

路网改造工程项目

0.92

5

路网改造工程项目

0.71

老河口市消防路

6

梨花湖公路项目

10.80

光化办至洪山嘴镇

7

S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

4.35

市仙人渡镇梨花大道西侧

合计

19.37

——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2021年老河口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维持原状,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

7、特殊用地

2021年老河口市特殊用地维持原状,无特殊用地供应。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老河口市2021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计划以出让方式供给,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

2021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以出让方式供应的面积有120.58公顷。出让供应的主要是商服用地20.11公顷、部分住宅用地3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1.5公顷、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7公顷;以划拨方式供给的有58.96公顷,部分住宅用地2.85公顷、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37公顷。

综上所述,老河口市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79.54公顷,其中有120.58公顷土地以出让方式供给,占供给总量的67.16%,有58.96公顷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所占比例为32.84%。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老河口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探索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土地供应;保持住宅商品房用地的平稳供应,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惯性回落;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二)优化空间布局

《中共老河口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讨论稿)》明确提出全力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对接汉江生态经济带、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襄阳市“一体两翼三带”区域发展布局,融入“襄十随神”城市群。

探索构建“一体四特、城乡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一体化推进主城区和高新区建设,建好仙人渡镇、洪山嘴镇、孟楼镇、张集镇四个特色城镇,引领带动各地共同进步,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三)优先供应存量土地供应

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在土地供给中应采用适当从紧的政策,在“严控增量,挖潜存量,保证重点,鼓励储备”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民生领域建设,切实改善民生

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经济开发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严守基本农田红线不得逾越,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特殊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老河口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有效实施,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顺利落实,建议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建立主动实施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为保障2021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应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印发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土地征收、拆迁、规划指标出具、土壤环境检测及治理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及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净地”出让。对列入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保障计划的高效实施。

(二)建立协调联动问责机制,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共同施策,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建立问责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定期督办,做到任务按时完成,失职及时追责,计划扎实落地。

(三)建立土地供应、需求信息平台

通过老河口市政府及国土部门的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并定期发布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征询土地需求信息,畅通土地供应及需求渠道,为土地供应计划的科学编制、执行和动态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四)建立土地供应数据库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成果,建立老河口市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供应数据库,并加入土地需求信息。对数据库要进行动态管理,为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及计划调整提供基础数据。

(五)建立公众监督与参与通道

建立供地计划的社会参与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社会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制定土地供应计划过程中,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程决策论证。供地计划批准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