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及依据

(一)计划编制目的

(二)计划编制意义

(三)编制依据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二)优化空间布局

(三)优先供应存量土地供应

(四)加强民生领域建设,切实改善民生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主动实施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协调联动问责机制,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三)建立土地供应、需求信息平台

(四)建立土地供应数据库

(五)建立公众监督与参与通道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及依据

(一)计划编制目的

为实现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有效实施老河口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264号)等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的要求,编制《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编制意义

开展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是与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环节,是落实老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的效果有显著影响。

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时,供地计划也是促进土地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的重要手段,是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土地供应机制、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2)《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1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264号);

(1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工作要点》;

(15)《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

(16)《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19〕25号);

(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

2、技术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7)《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号);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9)《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10)《老河口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2018修改)》;

(11)《老河口市历年供地情况统计台账》。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

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涵盖老河口市整个辖区内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期一年,计划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以“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为主线,合理安排老河口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加快实现重振老河口雄风打造汉江流域滨江精致城市典范和城乡共同繁荣样板,冲刺中部县域经济五十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做好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用地,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达到土地配置与人口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效果。

2、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老河口市土地供应能力和需求状况,综合协调确定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必要的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各行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有重点地保障民生项目、重点工程等的用地需求。在住宅用地方面,应结合需求,合理供应住宅用地,避免产生新的房地产库存。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力求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时序得当。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存量盘活工程,积极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4、布局合理,优化配置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考虑老河口市整体环境的逐步改善,在土地供应的布局上要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相协调,与经营城市理念相一致。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力争先做环境后开发,实行“净地”出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力争完成国有土地收益最大化。

5、有保有压原则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工业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

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根据需求预测和综合分析,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449.993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2.2526公顷,住宅用地55.576公顷(含保障性住房用地),工矿仓储用地188.25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5.6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8.29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公顷,特殊用地0.00公顷。

表1 2023年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序号

用途

土地面积(公顷)

比例

1

商服用地

32.2526

7.17%

2

住宅用地

55.576

12.35%

3

工矿仓储用地

188.256

41.84%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5.614

10.14%

5

交通运输用地

128.295

28.51%

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00

0.00%

7

特殊用地

0.00

0.00%

合计

449.9936

10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要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老河口市工业项目用地向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及各个产业园区集中。

1、商服用地布局

商业服务业用地需求量为32.2526公顷,具体项目布局见下表所示。

表2 2023年老河口市商服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原吉仙桃木

0.8

仙人渡镇白鹤子岗村

光化大道西侧

2

原欣高箱包

1.01

市仙人渡镇王楼村

光化大道东侧

3

原万福街停车场

0.79

光化街道万福街北侧

4

原旺前地块

3.25

市环三路南侧

5

原生龙机械

0.80

市大桥路南侧

6

原生龙机械

1.66

市大桥路北侧

7

小澳门地块

15.46

老河口市梨花大道南侧(钟家寨村段)

8

原检察院地块

0.23

市中山路西侧

9

仁义街停车场

0.64

市仁义街西侧

10

上海路地块

0.49

市上海路南侧(政府办公区)

11

嘉鑫棉纺织(北京路)

1.35

市北京路东侧

12

原高升纺织

0.76

汉十路西侧

13

原旺前地块

1.44

市环三路南侧

14

加油站项目

0.54

光化大道

15

康养小镇B-11地块

1.678

洪山嘴苏家河村

16

康养小镇A05005-9-090101地块

1.3546

洪山嘴苏家河村

合计

32.2526

——

2、住宅用地布局

住宅用地需求为55.576公顷,住宅用地布局如下表所示。

表3 2023年老河口市住宅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酒厂北地块项目

3.23

北京路西侧

2

天河路北地块项目

8

天河路以北、文昌路以东

3

滨江卢营地块项目

19.93

梨花大道西侧

4

黄营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

6.88

黄营片区A地块

5

光年路西房地产开发项目

2.726

光年路西侧

6

新一医院南房地产

开发项目

6.66

新一医院南侧

7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0.4322

梨花大道东侧

8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2.6978

萧何路西侧

9

康养小镇A地块

5.02

洪山嘴镇苏家河村

合计

55.576

——

3、工矿仓储用地布局

工矿仓储用地需求量为188.256公顷,具体项目布局见下表所示。

表4 2023年老河口市工矿仓储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经开区商砼项目

3.285

经开区

2

经开区王湖地块

9.83

经开区(王营村、王湖村)

3

经开区工业项目

7.76

经开区(环五路北侧)

4

经开区工业项目

15.46

经开区(环五路北侧)

5

啤酒生产线(一期)项目

3.40

经开区

6

啤酒污水处理站

3.133

经开区

7

华中木业产业园四期

19.066

经开区(光化大道西侧)

8

日用玻璃用品制造销售项目

13.33

经开区(啤酒产业园南侧)

9

彩色母粒生产基地项目

2

循环园区

10

顺博合金铝灰处理项目

5.33

循环园(仙人渡新316路口)

11

智仁景行铝锂合金等含能金属粉末生产项目

6.66

循环园(竹园路南侧)

12

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高活性金属含能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32.97

循环园(竹园路南侧)

13

循环园工业项目

3.33

循环园区

14

循环园工业项目

2.12

循环园区

15

东燃集中供热项目

4

循环园区

16

老河口市华中光电产业园(四期)项目

35.25

光电产业园

17

化工园区工业项目

10

化工园区(陈埠)

18

军用穿戴用品扩能及军用装具生产项目

0.42

光化街道

19

襄阳万泰爆破炸药库项目

0.252

袁冲乡

20

空气储能发电项目

10.66

袁冲乡

合计

188.256

——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为45.61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如下表所示。

表5 2023年老河口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二房营水厂新建工程

0.67

张集镇二房营村

2

老河口市水系治理及生态治理(一期)EPC项目

6.67

酂阳街道、光化街道

3

老河口市水系治理及生态治理(二期)EPC项目

3.33

酂阳街道、光化街道

4

老河口电视发射塔迁建项目

0.33

袁冲乡

5

中小学研学基地项项目

16

原江山技校周边

6

华润电力老河口130MW风电项目

2.10

张集镇、孟楼镇、竹林桥镇

7

城南学校新建项目

4

规划重阳路北

8

江山鸿泰医院项目

12.514

洪山嘴镇

合计

45.614

——

5、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交通运输用地需求为128.295公顷,具体布局见下表。

表6 2023年老河口市交通运输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公顷)

位置

1

老河口市江山鸿泰旅游健康城路网工程

15.6

老河口市洪山嘴镇

2

老河口市城南新区基础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7.46

老河口市城南新区

3

老河口市高新区基础配套道路项目

24.18

老河口市高新区

4

李楼东路

1.68

老河口市高新区

5

老河口市316国道仙人渡综合服务区出入口道路拓宽

1.72

老河口市仙油路(X044)

靠近316服务区

6

G328河谷汉江二桥及接线工程

16.66

老河口市酂阳办

7

老谷高速袁冲出口配套工程

1.14

老河口市袁冲乡

8

S302老河口市仙人渡至316国道段改扩建工程

10.95

老河口市仙人渡镇

9

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

1.03

汉江老河口段

10

310省道老河口袁冲至王土沟段改扩建工程

17.155

老河口市袁冲乡

11

鄂北水资源配置老河口市生态旅游公路

20

老河口市孟楼镇、薛集镇

12

老河口市竹园路延长线项目

5.57

老河口市仙人渡镇

13

老河口市交通运输应急服务中心

4.06

老河口市辛店岗、温岗

14

老河口市交通运输一体化(二期)

1.09

老河口市孟楼镇、纪洪镇、秦集镇

合计

128.295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2023年老河口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维持原状,无增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保障水利工程建设使用临时用地。

7、特殊用地

2023年老河口市特殊用地维持原状,无特殊用地供应(军事及保密等设施用地实行特殊保障)。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老河口市2023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计划以出让方式供给,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

2023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以出让方式供应的面积有276.0846公顷。出让供应的主要是商服用地32.2526公顷、住宅用地55.57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8.256公顷;以划拨方式供给的有173.90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5.6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8.295公顷。

综上所述,老河口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449.9936公顷,其中有276.0846公顷土地以出让方式供给,占供给总量的61.35%,有188.256公顷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所占比例为38.65%。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老河口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探索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土地供应;保持住宅商品房用地的平稳供应,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惯性回落;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二)优化空间布局

《中共老河口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全力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对接汉江生态经济带、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襄阳市“一体两翼三带”区域发展布局,融入“襄十随神”城市群。

探索构建“一体四特、城乡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一体化推进主城区和高新区建设,建好仙人渡镇、洪山嘴镇、孟楼镇、张集镇四个特色城镇,引领带动各地共同进步,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三)优先供应存量土地供应

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在土地供给中应采用适度从紧的政策,在“严控增量,挖潜存量,保证重点,鼓励储备”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民生领域建设,切实改善民生

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经济开发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规模,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严守基本农田红线不得逾越,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特殊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有效实施,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顺利落实,建议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建立主动实施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为保障2023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应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印发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土地征收、拆迁、规划指标出具、土壤环境检测及治理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及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净地”出让。对列入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保障计划的高效实施。

(二)建立协调联动问责机制,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共同施策,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建立问责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定期督办,做到任务按时完成,失职及时追责,计划扎实落地。

(三)建立土地供应、需求信息平台

通过老河口市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的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并定期发布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征询土地需求信息,畅通土地供应及需求渠道,为土地供应计划的科学编制、执行和动态管理提供基础数据资料。

(四)建立土地供应数据库

充分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建立老河口市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供应数据库,并加入土地需求信息。对数据库要进行动态管理,为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及计划调整提供基础数据。

(五)建立公众监督与参与通道

建立供地计划的社会参与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社会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制定土地供应计划过程中,已邀请相关领域的部门及专家进行决策论证。供地计划批准后,将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相关系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