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目       录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及依据

(一)计划编制目的

(二)计划编制意义

(三)编制依据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二)优化空间布局

(三)优先供应存量土地供应

(四)加强民生领域建设,切实改善民生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主动实施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协调联动问责机制,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三)建立土地供应、需求信息平台

(四)建立土地供应数据库

(五)建立公众监督与参与通道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及依据

(一)计划编制目的

为实现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有效实施老河口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264号)等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的具提要求,特编制《老河口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编制意义

开展老河口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是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落实老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有显著影响。

老河口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时,供地计划也是促进土地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的重要手段,是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土地供应机制、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2)《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1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264号);

(1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工作要点》;

(15)《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

(16)《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19〕25号);

(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

2、技术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7)《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号);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9)《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10)《老河口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2018修改)》;

(11)《老河口市历年供地情况统计台账》。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

老河口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涵盖老河口市整个辖区内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老河口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期一年,计划年度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以“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为主线,合理安排老河口市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实现老河口市建成“一城两心”打造汉江流域滨江精致城市典范和城乡共同繁荣样板,“成为中部县域经济50强”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用地,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达到土地配置与人口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效果。

2、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老河口市土地供应能力和需求状况,综合协调确定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必要的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各行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有重点地保障民生项目、重点工程等的用地需求。在住宅用地方面,应结合需求,合理供应住宅用地,避免产生新的房地产库存。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力求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时序得当。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行存量盘活“两化工程”,积极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4、布局合理,优化配置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考虑老河口市整体环境的逐步改善,在土地供应的布局上要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相协调,与经营城市理念相一致。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力争先做环境后开发,实行“净地”出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力争完成国有土地收益最大化。

5、有保有压原则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

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根据需求预测和综合分析,老河口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72.9467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7053公顷,住宅用地27.168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27.3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59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988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097公顷,特殊用地32.02公顷。

表1  2024年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序号

用途

土地面积(公顷)

比例

1

商服用地

3.7053

1.36%

2

住宅用地

27.1684

9.95%

3

工矿仓储用地

127.37

46.66%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4.5974

12.68%

5

交通运输用地

26.9886

9.89%

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1.097

7.73%

7

特殊用地

32.02

11.73%

合计


272.9467

10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4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要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老河口市工业用地向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及各个产业园集中。

1、商服用地布局

2024年老河口市商服用地需求量为3.7053公顷。具体项目布局见下表所示。

表2 2024年老河口市商服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
(公顷)

位置

1

加油站项目

0.42

光化街道贾沟村(辛店岗)

2

商服项目

1.4244

洪山嘴镇太山庙村

3

仙人渡商服项目

0.257

仙人渡镇(李家染房村)

4

仙人渡商服项目

0.197

仙人渡镇(李家染房村)

5

小陈营商服项目

0.8473

竹林桥镇(小陈营村)

6

冯营商服项目

0.5596

光化街道冯营村

合计

3.7053


2、住宅用地布局

2024年老河口市住宅用地需求为27.1684公顷。住宅用地布局如下表所示。

表3  2024年老河口市住宅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
(公顷)

位置

1

天河路北地块项目

8

天河路以北、文昌路以东

2

光年路西房地产开发项目

2.726

光年路西侧

3

房地产开发项目

6.88

黄营片区A地块

4

房地产开发项目

9.5624

洪山嘴镇苏家河村

合计

27.1684


3、工矿仓储用地布局

2024年老河口市工矿仓储用地需求量为127.37公顷。具体项目布局见下表所示。

表4  2024年老河口市工矿仓储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
(公顷)

位置

1

鸿林机械智能自动化设备研发及总部基地项目

3.4858

新武装部西侧

2

湖北日晖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13.53

仙人渡镇仙李路

3

顺博合金铝灰处理项目

5.33

仙人渡新316路口

4

彩色母粒项目

2.7748

循环产业园

5

经开区工业项目

11.7941

经开区(方营村)

6

楚润项目

23.4188

经开区(方营村、朱楼村)

7

华润氢能产业园

3.2741

循环园(大张营村)

8

锦鸿制氢(咔唑)项目

4.339

科技产业园

9

日用玻璃项目

8.9108

经开区(王家湖村)

10

芯动能产业园(益佳通)项目

22.9737

经开区(方营村)

11

兴盟项目

3.3333

经开区(方营村)

12

贽匠智能制造项目

5.8659

经开区(方营村)

13

循环园工业项目(古渡)

0.9005

循环园(大张营村)

14

经开区工业项目

6.6349

经开区(王家湖村)

15

光电产业园工业项目

9.698

光化街道(雷祖殿村)

16

经开区工业项目

0.2621

经开区(付家堤村)

17

张集镇仓储项目

0.8442

张集镇(中杨湾村)

合计

127.37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2024年老河口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为34.597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如下表所示。

表5  2024年老河口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面积
(公顷)

位置

1

民兵、应急救援基地项目

1.6

武装部以西

2

中小学研学基地项项目

16

原江山技校周边

3

城市客厅项目

1.71

洪山嘴镇

4

老河口电视发射塔迁建项目

0.33

袁冲乡

5

老河口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服务中心项目

1.8198

竹林桥镇(温岗村、贺湾村)

6

呐博污水处理厂

3.0696

经开区(王家湖村)

7

市委党校

2.9297

洪山嘴镇(苏家河村)

8

江山鸿泰医卫项目

6.0082

洪山嘴镇(苏家河村)

9

酂阳111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

1.1301

酂阳街道(黄营村)

合计

34.5974


5、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2024年老河口市交通运输用地需求量26.98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具体布局见下表。

表6  2024年老河口市交通运输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
(公顷)

位置

1

鸿泰道路路网工程项目(太山庙至苏家河)

15.0569

洪山嘴镇

2

328国道汉江二桥及接线工程(梨花大道以西河口段)

3.33

李楼镇、赞阳街道

3

老河口市竹园路延长线工程(大张营至张岗)

6.4219

循环产业园

4

老河口市方营路道路工程(襄阳路至村庄)

0.5681

李楼镇

5

绿园路道路工程(竹园路至白鹤路段)

1.6117

循环产业园

合计

26.9886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2024年老河口市需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09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具体布局见下表。

表7  2024年老河口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需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
(公顷)

位置

1

鄂北水资源配置续期项目

0.567

袁冲乡、孟楼镇

1

鄂北水资源配置续期项目临时用地

20.53

袁冲乡、孟楼镇

合计

21.097


7、特殊用地

2024年老河口市需特殊用地地32.02公顷,特殊用地具体布局见下表。

表7  2024年老河口市特殊用地用求及布局

序号

项目

土地面积
(公顷)

位置

1

特殊用地

32.02


合计

32.02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老河口市2024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计划以出让方式供给,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

2024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以出让方式供应的面积有 164.2519公顷。出让供应的主要是商服用地3.7053公顷、住宅用地27.168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27.37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0082公顷 ;以划拨方式供给的有88.16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589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9886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67公顷 、特殊用地32.02公顷;以临时用地供给的有 20.53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53公顷。

综上所述,老河口市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 272.9467 公顷,其中有 164.2519 公顷土地以出让方式供给,占供给总量的60.18%,有 88.1648 公顷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所占比例为32.30% ,有 20.53 公顷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所占比例为7.52%。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老河口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探索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土地供应;保持住宅商品房用地的平稳供应,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惯性回落;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二)优化空间布局

《中共老河口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讨论稿)》明确提出全力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对接汉江生态经济带、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襄阳市“一体两翼三带”区域发展布局,融入“襄十随神”城市群。

探索构建“一体四特、城乡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一体化推进主城区和高新区建设,建好仙人渡镇、洪山嘴镇、孟楼镇、张集镇四个特色城镇,引领带动各地共同进步,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三)优先供应存量土地供应

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在土地供给中应采用适当从紧的政策,在“严控增量,挖潜存量,保证重点,鼓励储备”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民生领域建设,切实改善民生

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经济开发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严守基本农田红线不得逾越,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特殊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老河口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有效实施,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顺利落实,建议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建立主动实施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为保障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应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印发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土地征收、拆迁、规划指标出具、土壤环境检测及治理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及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净地”出让。对列入2024年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保障计划的高效实施。

(二)建立协调联动问责机制,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共同施策,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建立问责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定期督办,做到任务按时完成,失职及时追责,计划扎实落地。

(三)建立土地供应、需求信息平台

通过老河口市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的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并定期发布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征询土地需求信息,畅通土地供应及需求渠道,为土地供应计划的科学编制、执行和动态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四)建立土地供应数据库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成果,建立老河口市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供应数据库,并加入土地需求信息。对数据库要进行动态管理,为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及计划调整提供基础数据。

(五)建立公众监督与参与通道

建立供地计划的社会参与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社会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制定土地供应计划过程中,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程决策论证。供地计划批准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