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老河口牧原200万头屠宰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科技路、李楼路、汉丹东路)项目 规划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老河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老河口牧原200万头屠宰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科技路、李楼路、汉丹东路)项目规划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土资发[2005]20号),经审查,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8-420682-04-01-608918),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符合《老河口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8年修改》。

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应符合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老河口牧原200万头屠宰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科技路、李楼路、汉丹东路)项目用地面积3.6758公顷。其中:1、0.4896公顷为城镇建设用地,符合土地规划;2、3.1862公顷为一般农用地(旱地、园地、设施农用地、农田水利用地),此用地已经纳入在编的《老河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

五、你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采取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补偿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项目选址、建设内容或用地规模如发生较大变更,须重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七、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