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自然资函[2021] 167号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老河口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划及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土资发[2005]20号),经审查,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老河口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河发改投资[2021]275号,项目代码:2111-420682-04-01-790612),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符合《老河口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8年修改》。
三、建设项目符合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老河口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我市11个片区47个老旧小区,2264户居民,老旧建筑面积19.27万㎡。道路硬化和铺装约8.05万㎡,给水管网敷设约15.44km,排水管网约22.98km,电气线路归并约34.8km,改迁供气管道11.6公里,修缮房屋15.37万平方米,砌筑围墙8.19平方公里,绿化1718平方米,建改停车位217个,新增照明设施237盏,加装电梯9部等。建设内容:道路、路灯照明、电气线路归并、房屋整治、基础设施、安防设施、给排水管网、停车位、电梯等配套设施改造。
五、建设项目均在原基础上进行改建修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六、若后期需新增建设用地需另行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项目选址、建设内容或用地规模如发生较大变更,须重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八、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