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场种苗企业:
按照老河口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老河口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河双随机办〔2024〕2号)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将于5-10月对我市林场种苗的监管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
二、检查人员及对象
(一)检查人员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人,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二)检查对象为对林业转基因工程活动及植物新品种的监管,抽查比例20%。
三、检查内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是否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2.是否假冒授权品种;
(1)使用伪造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
(2)使用已经被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品种权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
(3)以非授权品种冒充授权品种;
(4)以此种授权品种冒充他种授权品种;
(5)其他足以使他人将非授权品种误认为授权品种。
3.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
4.其他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本次联合检查具体实施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联系被检查企业,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检查。
(二)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联合检查组要及时汇总填写检查结果公示表,并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检查中,对违法事实轻微的应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无法改正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适用限期整改的违法经营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