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各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加强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12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实地核实检查对象
从市域范围内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实地核实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10%。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25日。
三、实地核实检查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计提存储情况。
(三)年度基金提取和使用计划编制情况。
(四)土地损毁情况。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六)档案及监测等资料是否齐全。
(七)与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实地核实检查流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内业核查结果表》,按照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10%的原则,确定市域范围内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各1个作为本次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检查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工作组的组成。抽取执法人员,同技术协作单位组成监督检查组。
(三)开展实地核实。监督检查人员按要求现场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附件2),对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应现场指出、提出建议,并记录在相应表格,由检查组成员与矿业权人现场签字确认。监督检查对象须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检查结果公示。检查完成后编制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检查结果按要求予以公示。
(五)检查问题处置。对检查未发现问题的,可不列入202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检查对象。对检查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安排实地检查。
(二)被检对象要主动配合,认真按要求做好准备,如实提供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中发生的各类资料。
(三)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附件:1.老河口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老河口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 矿山所在乡(镇) | 矿山名称 | 颁发许可层级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采矿权人 | 开采矿种 | 矿区 面积 (km²) | 开采 方式 | 有效 期限 | 核查类型 |
1 | 袁冲乡 | 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灰岩矿 | 县级 | C420000201103 7120107704 | 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用灰岩 | 0.4138 | 露天 开采 | 2022.04.04-2034.04.04 | |
2 | 洪山嘴镇 | 老河口市冬瓜山矿区水泥配料用凝灰岩矿 | 县级 | C420682201407 7130134793 | 老河口市海宇物质经销有限公司 | 水泥用凝灰岩 | 0.2909 | 露天 开采 | 2020.07.10-2030.07.10 | 实地 核查 |
3 | 洪山嘴镇 | 老河口市袁山矿区Ⅱ矿段水泥配料用凝灰岩矿 | 县级 | C420682201411 7130136126 | 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配料用 凝灰岩矿 | 0.1323 | 露天 开采 | 2014.11.11-2019.11.11 | |
4 | 袁冲乡 | 老河口市水利石料白灰厂王土沟石灰岩矿 | 县级 | C420682201005 7130066262 |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水利石料白灰厂 | 制灰用石灰岩 | 0.0376 | 露天 开采 | 2015.05.04-2020.10.04 | |
5 | 洪山嘴镇 | 老河口市杨华岗建筑用白云岩矿 | 县级 | C420682201112 7130121339 | 老河口市西姆思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用白云岩 | 0.0238 | 露天 开采 | 2011.12.16-2014.12.16 | |
6 | 袁冲乡 | 老河口市大山寨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县级 | C420682201705 7130144613 | 老河口市大帅矿业有限公司 | 建筑石料用 灰岩 | 0.0195 | 露天 开采 | 2017.05.15-2022.09.15 | 实地 核查 |
附件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采矿权人 |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采矿权有效期 | ||||
矿山名称 | |||||
矿山所在地 | |||||
矿 区 面 积 (km² ) | 开采方式 | 开采矿种 | |||
矿山总服务年限 | 剩余服务年限 | ||||
应治理面积 (km²) | 实际治理面积 (km²) | ||||
一 、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 | 1.是否按规定编制《矿山开发治理方案》 是 □ 否□ | ||||
2.方案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是 □ 否□ | |||||
3.方案是否在适用内 是 □ 否 □ | |||||
4.方案是否按要求报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是 □ 否□ | |||||
二 、矿山地质环境 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 | 1.是否按规定设立基金户 是 □ 否□ | ||||
2.是否按规定足额计提基金 是 □ 否□ (累计应计提 万元,累计已计提 万元) | |||||
3.基金是否用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是 □ 否□ (累计支出 万元) | |||||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与验收情况 | 1.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修复工作 是 □ 否□ |
2.是否完成年度或阶段性目标任务并执行了年度报告制度 是 □ 否□ | |
3.关闭矿山是否完成复垦修复及监测并通过验收 是 □ 否□ 不属于此情形□ | |
4.依法依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的,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 是 □ 否□ 不属于此情形□ (应缴 万元,实缴 万元) | |
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组组长(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 |
以上情况属实,承诺按要求整改。
采矿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经复核,被检查对象存在 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采矿权人/采矿许可证证号/采矿权有效期/矿山名称/矿区面积/开采方式/开采矿种:按照采矿许可证证载内容填写。对于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按照过期未注销的采矿许可证证载内容填写。
2.矿山所在地:xx市xx县。
3.应治理面积:填写经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治理面积。
4.实际治理面积:填写截至实地核查当日已完成复垦修复并通过验收的面积。
5.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由派出实地检查人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