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林场种苗“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0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林场种苗企业:

    按照老河口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老河口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一业一查”抽查工作计划》(河双随机办〔2026〕2号)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将于4-12月对我市林场种苗的监管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4月—12月

    二、检查人员及对象

    (一)检查人员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人,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二)检查对象为对林业转基因工程活动及植物新品种的监管,抽查比例20%,抽查频次1次/年

    三、检查内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检查:

    1.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执行包装、标签、广告情况;

    5.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情况;

    6.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7.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本次联合检查具体实施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联系被检查企业,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检查。

    (二)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联合检查组要及时汇总填写检查结果公示表,并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检查中,对违法事实轻微的应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无法改正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适用限期整改的违法经营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