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2025年度第11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村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农转告[202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市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拟转用土地位于仙人渡镇西张湾村,土地总面积0.1063公顷,其中农用地0.1063公顷(不含耕地),土地用途为文化用地。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或勘测定界图。

二、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该批次用地属村集体内部土地调整,不存在征地补偿,也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实行价格评估,据实补偿。

三、异议反馈渠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期满10个工作日后反馈到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若无意见,待公示期满后,将按法律程序上报用地审批手续。监督举报电话:15997243777。 

特此公告。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