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征预告[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李楼镇邓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李楼镇邓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7048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或规划红线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已纳入老河口市成片开发建设方案,拟用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老河口市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月26日起,由李楼镇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月26日起,李楼镇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邓岗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作为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镇政府、村委会及村组,并已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lhk.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