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2年12月1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5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若干措施》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政策亮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双一流”建设,先后两次主持审议“双一流”建设重要文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统筹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要求必须要以坚定的信心、超常规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投入,聚力攻坚突破,推动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建强补齐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短板,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聚力打造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助力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把湖北的科教优势加速转化为创新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找目标、找差距、找路径、找状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研究制订《若干措施》。12月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建设对象。确定11所高校11个学科为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以“赛马”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部分:压实高校主体责任,聚焦攻坚任务突破。要求高校把建设一流学科作为“一把手”工程,聚焦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育、国家级科研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产出。

第四部分: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有组织科研、经费投入等方面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对口支持机制,统筹推进一流学科建设。

三、主要政策亮点

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首批确定4个重点建设学科、7个培育建设学科。建设期内以“赛马”制方式,将建设成效不突出的重点建设学科调整为培育建设学科,将工作力度大、进展快、成效显著的培育建设学科纳入重点建设学科,将工作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培育建设学科调出建设范围。

二是聚焦攻坚任务突破。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要求学校把建设一流学科作为“一把手”工程,强调“四个加快”,即:加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加快产出重大科技成果,力争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建设学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高校的重要考核内容,省教育厅与11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签订《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责任书》。每年1月召开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联席会议,对学校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集中评议。根据考核评议结果采取调进或调出建设范围、约谈、调整经费资源投入力度等激励约束措施。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省直有关部门的责任,提出“四个强化”,即:强化人才发展激励、强化平台建设布局、强化有组织的科研、强化投入绩效导向,加大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同时设立10亿元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专项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建设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对口支持机制,统筹推进一流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