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教育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6731 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老河口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4-07-15
标题: 老河口市教育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张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老河口市教育局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重点,持续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通过强化工作联动、开展法治教育、共建实践基地等方式,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法治教育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成效进一步显现。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市教育局从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履行普法宣传职能,高位谋划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并印发《老河口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认真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相关课时安排要求,保障在校学生都能得到法治知识教育。

二、组建普法讲师团,筑牢普法工作根基

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组建由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专干为成员的“法治流动微课堂”讲师团,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联合市检察院、法院深入各中小学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围绕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毒品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开展普法宣讲,举办专题讲座6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余人次,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法治教育教师队伍

选拔优秀人才、律师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志愿者聘请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健全法制副校长聘任、管理、培训、考核等措施,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在薛集中学、张集中学、白鹤岗小学、实验小学、洪山嘴小学等学校累计讲课62次。

目前,全市已有58所中小学聘请了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实施提升工程,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分管副校长、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以及班主任、法治课程教师联合制订工作计划、联合备课等机制,为学生量身定制特色法治课程、法治微视频和法治体验活动等,增强法治教育实效。加强对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法治培训,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普法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四、拓展宣传阵地,坚持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网络学习平台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深入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节日、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国家“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防教育、国际禁毒日等,通过校园广播、悬挂法治标语、举办黑板报,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资源供给,发挥网络优势。立足老河口电视台、云上老河口APP、老河口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抖音等等融媒体普法矩阵,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发布典型案例20余篇;同时,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社交平台,开展宪法以及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延伸到家庭,加强对家长的引导和培训,促进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融合,构建社会、家庭和学校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促进普法效果最大化。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帮助。


分管领导:张俊

承办人员:刘毅

联系电话:15172567789


老河口市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