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刘丹)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4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6-10174 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6-04-14
标题: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刘丹)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案件名称

刘丹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文号

河卫医罚[2026]2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刘丹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刘丹

违法事实

刘丹非医师行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182元,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河卫医证保决[2026]1号)所载明的物品,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4月9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