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3-05526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老河口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2-28
标题: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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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在老河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马万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和十一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和市政府要求,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重振老河口雄风战略,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

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财政初步决算,2021年公共财政总收入526075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52378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293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70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928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4230万元;2021年度各项社保基金收入283438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支出251603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31835万元。

二、审计评价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以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从审计情况看,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持续抓好财源建设,深挖财政收入潜力。一是做强税源培植。着力培育顺博铝合金为核心的循环产业、香园食品为核心的食品制造业等五大龙头产业,全年五大产业共为全市贡献税收3.8亿元;联合税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税收稽核查补税款超1亿元,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2021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2.06亿元,同比增长34.66%。二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2021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近1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单位运转和民生项目;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97亿元,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全年通过调整项目或收回的方式盘活存量资金6965万元,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最大限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保障民生。一是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投入。2021年公共财政安排企业养老保险缺口资金2.6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配套资金0.43亿元、新冠疫苗接种地方配套资金255万元,保证了社保待遇及时足额落实。二是教育、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已有基本药物补偿、学校公用经费等项目继续保障,教师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均有所提高;投入6612万元改扩建第三中学教学楼等20个文化、教育工程项目;全年教育、医疗事业支出11.4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23.76%。三是强化退役军人保障,落实困难群体救助。发放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补助资金4141万元、各类困难群体救助金8984万元。

(三)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整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财政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通过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将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减少人为调整空间,实现预算从编报到决算全过程闭环管理。三是积极落实“无申请兑现”改革。严格按照“减流程、压时限、快兑现”的要求,做到了“免申即享”,改革推行以来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等2732万元直达企业。

但审计中也发现,财政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

(一)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方面。

1.财政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准确。财政决算应依据总预算会计账编制,审计发现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总预算会计账多2919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财政部门对省财政支付由我市承担的装备采购、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等进行核实,待办理最终决算时据实调整有关报表。

2.部分财政代编预算不合理。财政部门在代编预算时未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要和以前年度结余,沿用以前年度定额方式安排预算,导致预算指标结余和执行率低。一是8个常年项目应编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实际执行时通过追加预算安排,涉及金额3222万元。二是4个项目运转经费在上年结余258.32万元的情况下,继续向这些项目或单位安排预算337万元,至2021年底又结余392.58万元,占当年安排预算的116%。

3.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个别项目预算安排指标使用完后,继续向该项目追加指标,预算不能对指标安排形成约束;部分项目指标还处于待核销状态,实际资金已完成拨付,指标不能有效约束支付行为。一是预算不能约束指标安排。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预备费4500万元,当年预备费实际下达指标5848万元,超预算下达指标1348万元。二是预算指标不能约束支付。财政在无指标情况下,拨付征地补偿款227.79万元、土地交易税费856.05万元。

4.财政审核部门预算职能缺位。2021年各单位部门预算收入按来源分类别进行编报,除财政经常性拨款补助以外,上年结转、其他财政拨款、非税收入拨款、其他收入等,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脱离实际和归类不准确问题,财政部门审核时,未有效督促各单位调整。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2个单位编报预算无上年结转,实际上年结转1161万元并下达预算指标。二是预算编制脱离实际。3个单位非税收入拨款编制预算6786万元,实际非税收入拨款1405万元,执行率20.70%。三是编制项目预算实际未执行。抽查10个单位34个其他财政拨款补助项目,预算金额2783万元。28个未安排指标,安排指标的6个项目实际执行369万元,占34个项目预算金额13.26%。四是预算编制归类不准确。将应纳入其他收入预算的教育收费1446万元编报为非税拨款收入预算,混淆财政资金预算和非财政资金预算。

(二)财政管理方面。

1.应做未做财政收入1013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572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1241万元,罚没收入718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4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61万元,利息收入等149万元。

2.应收未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14万元。截至2021年底,财政应收1家国有企业砂石经营收益5626万元,已收2812万元,应收未收2814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资金发挥效益。

一是2021年财政应安排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6833万元,实际安排122841万元,未安排3992万元,已安排部分中各单位实际使用87481万元,未使用35360万元。财政未安排和各单位未使用39352万元。

二是2020年及以前年度转移支付资金15164万元,2021年财政安排13050万元,未安排2114万元;已安排部分各单位实际使用7949万元,未使用5101万元。财政未安排和各单位未使用7215万元。

4.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进滞后。按照上级部门要求,2021年底前应基本完成学校和医疗机构财政电子票据代替原有纸质票据改革工作。截至审计时,医疗机构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尚未启动。

5.财政票据监督缺位,票据台账登记、收回和销毁等环节管理不到位。

一是财政票据监督缺位。审计所属期间2020-2021年,财政部门未对各单位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审计抽查7个单位中,有2个单位存在作废票据联次不完整;1个单位收费项目已取消,结存票据未按规定进行收回;1个单位领用的4本票据丢失,财政部门不掌握情况,单位也未登报声明作废,存在较大风险。

二是票据管理不到位。财政部门未收回各单位使用完的票据,达到规定期限后集中进行销毁,而是由各单位继续保存;截至审计时票据领用台账显示1个单位结存两本捐赠票据,实际2017年已核销。

6.移民后扶资金多头管理,结余较大不利于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一是2020年财政部门对管理移民资金科室进行了调整,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划转到调整后科室,仍由原科室负责,造成移民资金多头管理。

二是截至2021年底移民资金累计结余6683万元,占当年资金5391万元的124%,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不利于资金发挥效益。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方面

(一)部分项目建成后闲置,资金未发挥效益。2018年及以前年度1家国有企业购买安置房源991套,合同价款28610万元,截至2021年底累计已支付21911万元,其中672套因距离机场近噪音大或房屋层高较低等原因,安置户不愿选择,未移交,闲置已近4年。

(二)项目建设违规转包。2020年1月,1家国有企业通过政府采购确定A公司(该国企子公司)为某公司苗木移植劳务服务供应商。同期A公司将该项目,转包给B公司、C公司。

(三)异地企业在我市承建工程,未在我市预缴税款和办理报验登记证。深圳市某公司承建我市1家国有企业公共服务综合功能区项目,涉及工程款1069.29万元。未按2%的预征税率在我市税务部门预缴税款,也未办理跨地区报验登记证。

(四)设立子公司程序不合规。2020年12月1家国企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未按规定报告备案。

(五)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一是2021年利息支出30899.89万元无正式发票。二是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39.57万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部分环保设施建成后闲置,不能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00.94万元。一是2020年11月投入财政资金94.20万元购置10套垃圾除臭设备,至审计之日,设备仍处于闲置状态。二是垃圾填埋场拖泥设备,财政投入资金6.74万元,2012年建成后未投入使用。

(二)垃圾填埋场设备故障未及时处理,形成环境污染隐患。2021年底一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出现故障,填埋场区域废水不能进行处理,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隐患。审计期间,已整改,设备于2022年6月恢复运行。

(三)部分公厕因建设质量不达标、规划选址不合理和日常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公厕闲置、损毁,不能发挥效益,涉及投资金额380.38万元。一是2座农村公厕因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使用,涉及金额15.21万元;二是7座公厕因规划选址不当、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拆除或闲置,涉及金额207.74万元;三是13座农村公厕因管护不到位,设施损坏不能使用,涉及金额157.43万元;四是142个问题户厕,未按政策规定期限进行整改。

(四)滞留“厕所革命”资金1555万元。2018年至2021年财政共投入农村改厕资金5682万元,截至审计之日已拨付4127万元,滞留1555万元。

(五)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资金挪作他用。一是8座公厕,未进行政府采购确定承建商,直接发包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二是4个乡镇大额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支出66.68万元,未经集体讨论决策。三是3个乡镇挪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17.44万元,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

——2020年度砂石经营收支方面

(一)少缴纳税款429.73万元。一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427.21万元。2020年砂石经营利润总额2082.01万元,按政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20.50万元,扣减已缴纳93.29万元,2020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427.21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企业于2021年6-7月补缴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427.21万元。二是少缴印花税2.52万元。2020年砂石交易印花税应税额8384.51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应计提并缴纳印花税2.52万元,截至审计之日尚未缴纳。

(二)部分项目建设未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经营单位采购4套无人值守地磅,合同价款76.72万元,未经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确定供应商,直接指定承建商。二是监控设备项目17万元、智能称重管理系统项目14.17万元,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询价。三是2处集并中心简易道路材料费、临时围栏施工费合计15.52万元,未经“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

(三)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手续不完善。一是往来款59292万元,未签订合同,部分资金划转也未履行审批手续;职工工资支出14.76万元,无领导审批;住房公积金支出2.68万元,无正式票据。二是支付河道采砂监管经费等32万元,应核算为支出或费用,实际归集其他科目;2020年1-2月记账安保费支出2万元,与其所附原始凭证日期2020年5月、金额3.25万元,存在金额不符和时间逻辑错误。

——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方面

(一)资金滞留闲置13931.96万元。2020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安排资金36530.14万元,各单位已使用资金22598.18万元,未使用13931.96万元。

(二)部分项目未验收已全额支付工程款,个别项目未签订合同。3个村沿省道花池、排水工程无竣工验收,已全额支付工程款78.30万元;1个镇产业园树木移栽项目未签订合同,支付资金28.85万元;1个镇3个项目未签订合同,支付资金97万元。

(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2020年市我市组织实施23个扶贫建设项目,涉及投资额3759.37万元,截至审计时已完工12个,未完工11个;1个村道、县道安防项目,合同金额514.91万元,截至审计时未完工。

(四)抽查部分项目效益不佳。项目苗木后期管护不到位,存活率低。抽查2个村,其中1个村132棵苗木仅存活1棵,1个村500棵苗木存活163棵;部分健身器材、图书闲置。抽查已发放的两个社区13台健身器材,7台未安装使用。抽查1个村农家书屋图书更新领取576册图书,截至审计时未拆封。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挪用疫情防控资金9.61万元。4个单位挪用疫情防控资金9.61万元用于村、社区劳务费和办公费。

(二)疫情资金直达劳务或商品提供者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69.41万元。2个单位支付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等69.41万元,未按要求直接拨付给收款方,而是通过中间账户转付。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0.28万元。1个社区、1个村共发放8名“两委”干部疫情期间防控值班生活费、“卡点”人工费0.28万元。

(四)询价程序执行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1个单位集中购买红外线枪、防护服等3.68万元,未进行询价;1个单位购买防疫物资0.78万元,询价单日期晚于发票日期,实际未执行询价程序;1个镇账证不符,报销费用原始凭证金额大于记账凭证金额14.90万元。

——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方面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执行率低。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如:1个单位近4年实现非税收入均低于270万元,2021年仍编报预算1034万元,当年实际执行219万元;

2.预算执行率低。如:1个单位近3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35%;1个单位5个预算项目执行率均低于50%。

(二)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无依据收费、资金未纳入财政管理。8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21.92万元,3个单位无依据收费65.22万元,1个单位项目资金未纳入财政账户管理。

(三)滞留专项资金、挤占挪用资金、项目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1.滞留专项资金。截至审计时3个单位专项资金212.72万元滞留在主管部门。

2.挤占挪用资金315万元。3个单位财务人员挪用公款137.50万元用于个人支出;6个单位挪用项目资金177.5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

3.项目工程款支付不规范。2个单位项目收款方与合同签订方不符,涉及金额36.77万元;2个单位向非中标单位支付工程设计费6.43万元;1个单位未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14.02万元。

(四)收支未入账、虚列支出、财务基础薄弱。1个单位收支141.52万元纳入财务统一核算,1个单位虚列差旅费等公务支出20万元;3个单位重复报销公务费3.29万元;2个单位向下级单位转移经费51.41万元;4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6.25万元,5个单位审批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完整报销30.31万元,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部分费用通过财务人员转付,涉及金额67.34万元。

(五)“三公”经费制度执行不严。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无公函接待10.05万元,1个单位食堂无公函接待181次,2个单位接待费10.81万元转移到所属单位核销,1个单位超预算支接待费4.20万元,1个单位超标准接待0.89万元,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列入其他科目,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减反增6.68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商务接待费用4.37万元,2个单位接待费1.99万元未入账。

2.违规调用下属单位车辆。1个单位违规调用下属单位车辆,隐匿公车运行费3.15万元;3个单位无公车运行管理台账,燃油费核销不规范。

(六)固定资产未入账、政府采购不规范、公私卡混用。1个单位未设置固定资产账,2个单位32.63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1个单位建设项目435.90万元未及时结转至固定资产,4个单位未设置固定资产台账;5个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66.92万元;5个单位公私卡混用。

(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额支出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1个单位支付创业园物业费、安监服务费38.67万元,1个单位车体改色等支出13.35万元,1个单位支付帮扶资金3万元,购置空调等2.24万元,均未经集体研究。

2.部分惠民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2017年1个镇扶贫项目资金209万元,其中38万元至2018年12月才使用;2019年和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616.74万元、200万元,直到2020年9月、2021年6月才安排使用。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审核责任,统筹考虑财政保障能力和项目建设必要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率。二是做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等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确保预算收支的有效衔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深挖财政收入潜力,盘活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自给率,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和保障能力,确保财政总体稳健运行。

(二)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形成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闭环管理,以绩效结果指导预算安排。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券项目储备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和资金使用进度,坚持化解存量与严控增量相结合,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三是推动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相融合。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对企业投资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创新创业领域支持力度,积极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凝聚政策合力,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核算水平。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新增资产预算安排,加大存量资产的盘活力度,建立资产共享共用的调剂机制,规范资产出售、出租和出借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入账,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增减变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加强违规违纪惩戒力度。三是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压实部门领导财务管理责任,健全财务制度,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确保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