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3-33581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老河口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3-11-16
标题: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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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在老河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老河口市审计局局长  马万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职主业,围绕财政预算执行、存量资金整合盘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开展审计。盯紧看好宝贵财政资金,以高质量审计服务老河口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公共财政总收入519017万元,比预算524944万元减少5927万元,完成98.87%;公共财政总支出509664万元,比预算524944万元减少12580万元,完成97.09%;收支相抵结余935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65118万元,比预算181857万元减少16739万元,完成90.8%;政府性基金支出160409万元,比预算181857万元减少21448万元,完成88.21%;收支相抵结余4709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社保基金收入229454万元,比年初预算254100万元减少24646万元;社保基金支出231402万元,比年初预算254100万元减少22698万元;收支相抵,本年超支1948万元,加往年结余20340万元,累计结余18392万元。

二、2022年度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43720万元,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495911万元之内,比上年368765万元增加74955万元,增长20.33%,包括一般债务254355万元、专项债务189365万元。

三、审计评价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大力提质增效。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兜牢基本保障底线。二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三是加快推进财政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但审计中也发现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

(一)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方面

公共财政决算不准确,部分支出科目存在调剂。部分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不合理,与其他资金统筹不到位。上级转移支付执行率不高,影响资金发挥效益。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到位。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部分重新安排仍未使用,形成新的存量资金。

(二)财政管理方面

部分预算项目未支出或建成后长期闲置;少计财政收入634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占用各单位资金12004万元。部分确认收入未纳入非税征管系统核算,不能形成有效监管,涉及金额1967万元。

——政府投融资公司资产负债及损益方面

1.应收未收出租光电产业园等国有资产收益8598万元。

2.建设项目违规转包,涉及金额69.96万元。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损失浪费94.10万元。项目款结算不严格,程序履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086万元。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190.77万元。

3.财务审核不严,无原始票据和手续,涉及金额174120万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建设未经集体决策。

——医疗卫生审计方面

1.卫生主管部门截留医疗机构运转经费710万元、215万元专项资金混淆使用,3个基层医疗机构违规收费35.73万元,违规报销已死亡人员医保待遇3.68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1个项目竣工验收后又签订380万元补充合同,5个建设项目无工程变更内容等资料超合同价结算106.53万元,2个项目未经结算审计全额支付69.2万元,1个采购项目2.49万元,采购时中标行为已失效。

3.3个医疗机构医疗物资采购制度形同虚设、存放和领用未实现闭环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未达到规定要求。外请医务人员未报备。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不到位,数据丢失,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存在漏洞。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2个项目开标前中标企业重要事项出现变更,中标人未提供变更信息资料。1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51.17万元。1个项目投入使用近2年未办理竣工结算。

2.1个项目超概算880.66万元,超24%。1个建成项目未达到设计产能。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滞留未用4414万元。未抵扣工程款78.13万元

2.1个项目结算金额165.66万元,应采取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实际采取三方询价采购。个别项目建设程序倒置,部分项目施工合同不规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部分项目未立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合同无建设内容、地点等。19个项目未结算、8个项目未竣工验收。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少支付工程款19.22万元。

2.资金闲置未用8649万元。财务未按规定进行核算,专户管理不严格。

——福利机构专项审计方面

1.虚报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套取9.60万元。主管部门和部分乡镇长期借用11名聘用人员,在福利机构领取工资67.14万元。部分乡镇挪用特困集中供养资金175.95万元。侵占代养人员收入20.98万元,无依据收取代养费52.91万元。代养费收入15.33万元长期不入账。结余资金1055.09万元未发挥效益。

2.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尚未实施,主管部门未对供养对象动态管理。捐赠物资管理不到位。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个别项目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企业租用临时用地手续已逾期未续签。部分水库水质动态监管缺失。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其他审计方面

1.1个项目未开工、2个项目建成未投入使用,涉及327.16万元。1项目未按时完工。

2.3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9.30万元、滞留或重复发放专项资金39.56万元。4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涉及金额37.8万元,违规发放出差补助0.15万元。

3.2个单位786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银行账户未撤销。

4.6个单位政府采购214万元程序不到位。4个单位660万元支出核算不规范。3个单位支出164万元转入职工个人账户。1个单位往来款141万元未清理。4个单位出借资金224.60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二是进一步提高聚财理财用财能力。三是进一步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