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老河口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3598 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老河口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6-06
标题: 2024年老河口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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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老河口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老河口市统计局拟于6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由老河口市统计局对全市“四上”企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进行匹配,由两家机关开展联合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及企业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四、结果处理

企业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结束后,由各执法人员按要求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2)经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应当书面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对违法情况进行立案查处;

(3)经检查发现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予以公示;

(4)经检查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5)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是加强统计执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充分整合资源,确保抽查保障到位。办公室要充分整合利用执法资源,加强双随机抽查人员、经费、车辆保障;执法专业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保障到位、开展顺利。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执法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实现对被抽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检查,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老河口市统计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