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10404 | 分类: | 税务 |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老河口市税务局、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17 | ||
| 标题: |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老河口市税务局、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按照老河口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老河口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一业一查”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河双随机办〔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围绕税收违法事项和工商监管事项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5月7日-7月31日。
二、检查人员及对象
1.检查人员从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联合检查组。
2.检查对象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抽查比例1%。
三、检查内容
1、税务登记事项的检查
2、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3、纳税申报情况的检查
4、其他不遵从税法行为的检查
5、登记事项的检查
6、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与涉税资料查看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本次联合检查具体组织实施由市税务局主动联系被检查单位,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检查。
(二)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联合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并同步在政府外网向社会公示。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检查组要依法履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改正的,责令检查对象当场改正;不能改正的,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严肃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老河口市税务局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