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3111 | 分类: | 质量监督 | ||
| 发布机构: | 老河口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日期: | 2026-05-13 | ||
| 标题: |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农资市场(化肥)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化肥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一业一查”抽查工作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化肥)专项抽样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5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及比例
检查对象:全市范围内从事化肥销售的企业和个体经营主体。
抽取比例和频次:按照不低于全市化肥生产经营主体总数10%的比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参与部门及检查内容
本次联合检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参与,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开展检查:
(一)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
1、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按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情形。
2、产品包装、标识、合格证等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失效、变质化肥行为;是否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化肥品种。
3、化肥质量抽检是否达标,符合相关要求。
(二)农业农村部门检查内容
1、所经营的化肥产品是否依法取得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假冒、伪造登记证号等行为。
2、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是否相符。
3、是否存在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四、联查执法人员
从省平台随机抽取市场监管局2名执法人员,市农业农村局2名执法人员组建检查专班,对随机抽取的农资经营主体开展联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本次联合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里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提前统筹安排,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检查。
(二)市市场监管局派执法车,保障联查用车;
(三)联查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实地检查表有序开展检查;
(四)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联合检查组要及时汇总填写检查结果公示表,并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检查组要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撰写工作总结。
联查专班联系人:
市场监管局:苗彬 电话:13507273553
市农业农村局:宋志文 电话:18032390872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