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现制定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25年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事项的监督检查:
(一)对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卫生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监督检查。
(二)对公共场所单位的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以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卫生设施等监督检查。
(三)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及检测。
(四)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抽检;对申请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按照要求时限进行首次监督检查。
(五)对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六)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以上检查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计划中明确的检查对象、内容、依据及检查方式、检查频次上限执行。
二、执行措施
(一)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本执法检查计划报经市司法局备案后实施。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突发应急事件,以及投诉举报、线索移送、上级交办等情形,可按法定程序先行实施,检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向市司法局补报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二)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能合并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原则上,同一单位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
(三)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的统筹协调,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主动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有效提升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比例。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四)持续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实施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免罚或从轻处罚,做到宽严相济、寓教其中,彰显执法温度。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免罚,充分体现出行政执法的温度和便民利企情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扣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凝聚思想共识、迅速行动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精心谋划推进,抓住关键环节、精准持续发力,稳步推进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表通查清单,将能合并实施行政检查的合并检查;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做好信息公开与报送。年度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通过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附件: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