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农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安排专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内容多重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
(二)完善公开机制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对公开条例进行重新学习,层层把关,避免虚假,错误信息的上报与下达,以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使我市农业农村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4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3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较好,但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熟练,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深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有待提高。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鼓励机关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积极参与收集提供信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