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老河口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襄阳市委,以及老河口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发展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承担市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市内城市道路等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域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市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市域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服务规划、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难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抓好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配合组建全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动其规范发展。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老河口市婚姻登记处、老河口市流浪乞讨救助站、老河口市社会救助局、老河口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老河口市殡葬管理所、老河口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河口市百花山公墓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我单位2020年财务总收支预算5198.37万元,较2019年7083.27万元减少1884.9万元,减少26.61%,2020年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的说明
2020年市民政局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额5198.37万元。
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8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6.09万元;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8.8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16万元;奖励性工资支出478.2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3212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8.37万元。
(二)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519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986.37万元,占38.21%。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077.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3、商品服务支出96.0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工会经费单位部分支出;4、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8.81万元,主要单位职工医保支出;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6、职业年金缴费44.16万元,主要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7、奖励性工资支出478.25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单位、档案达标、平安单位考核、党建考核、目标考核等五项奖励发放;8、住房公积金支出88.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项目支出3212万元,占61.79%。其中: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50万元。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0万元。3、儿童福利支出250万元。4、老年福利支出650万元。5、养老服务支出250万元。6、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750万元。7、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607.5万元。8、殡葬支出534.5万元。
三、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8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11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数。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2020年财务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较上年变化的主要因素有:
(一)2020年部门财务预算收入总额5198.3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8.37万元,占总收入100%;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26.61%,主要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转出去,相应的人员经费在2020年调减,及缩减项目。
(二)2020年部门财务预算支出总额5198.3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86.3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741.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转出去,相应的人员经费在2020年调减。
2、项目支出3212万元。
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的项目支出预算,系根据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拨付文件,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按照项目的性质进行编制的。在编制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时,结合单位职能,在2019年预算基础上对所有项目进行了整合,规范了项目名称及项目支出内容,并对本年的项目支出预算都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其中:
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50万元。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0万元。
3、儿童福利支出250万元。
4、老年福利支出650万元。
5、养老服务支出250万元。
6、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750万元。
7、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607.5万元。
8、殡葬支出534.5万元。
七、2020年基本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日常公用经费136.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办公费10.6万元、电费7.3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9万元、维修(护)费6.5万元、工会经费11.7万元。
八、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限额为3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7.5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室内物品采购。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老河口市民政局及局属二级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1,697,675.36元。共有车辆8辆,均为局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
市民政系统在2020年预算中,编制了397.5万元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7.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0民政系统预算公开.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