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及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全市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下设机构有政工室、指挥中心、情报信息技术中心、警务保障室、监督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内保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13个派出所。我局目前编制人数417人,截止2019年12月底财政认帐人员396人,离退休人员15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实际收入总计13430.1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772.71万元,增长15.21%。主要有:一是财政拨款增加了950.53万元;二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424万元;三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收入增加了514万元。2019年我单位实际支出总计13316.5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增加2173.98万元,增长19.52%。主要有: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了1397.57万元;二是装备经费增加了662.1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1343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9.8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7.9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448.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5.68%;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133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3%;基建建设收入51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83%;其他收入353.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1331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3.7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9.04%;项目支出4122.7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430.1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72.71万元,上涨15.21%。主要有:一是财政拨款增加了950.53万元;二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424万元;三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收入增加了514万元。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3316.5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增加2173.98万元,增长19.52%。主要有: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了1397.57万元;二是装备经费增加了662.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31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3.98万元,上涨19.52%。主要有: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了1397.57万元;二是装备经费增加了662.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31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8535.97万元,占总支出的64.1%;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657.79万元,占总支出的4.94%;办案(业务)经费支出1828.42万元,占总支出的13.73%,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101.68万元,占总支出的8.27%,基建支出1192.7万元,占总支出的8.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5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6.56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0112.7万元,支出决算为919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人员经费比年初预算少632.72万元;二是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少286.22万元。
2.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5346.64万元,支出决算为412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办案(业务)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多217.77万元;二、基建支出比年初预算少1317.3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9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3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与2018年相比,增加1397.57万元,原因一是基本工资及津贴正常晋升;二是奖励性工资标准提高;公用经费65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与2018年相比,基本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8.5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53万元,完成预算的50.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88.51万元,支出决算为270.7万元,完成预算的55.4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7.83元,完成预算的1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加强车辆使用成本核算,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降低了接待费用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78.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7万元,占97.19%;公务接待费7.83万元,占2.81%。
1、因公出国(境)费:2018-2019均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2.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22万元。2019年,共有辆132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8年度减少60.47万元,下降45.48%。减少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一年已经购置了一批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0.86万元,下降13.47%。减少主要原因: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加强车辆使用成本核算,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7.83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198批次、1456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及兄弟单位工作交流。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7.24万元,主要原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降低了接待费用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6.22万元,其中:办公费79.52万元、印刷费15.67万元、咨询费1.2万元、水费14.28万元、电费107.09万元、邮电费8.38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差旅费204.03万元、维修(护)费98.44万元、租赁费24.67万元、会议费1.78万元、培训费13.13万元、专用材料费187.32万元、公务接待费7.83万元、劳务费913.78万元、委托业务费63.7万元、工会经费107.34万元、福利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1.11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554.66万元,支出决算为2486.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8.44万元,降低2.75%,完成预算的97.32%。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5.6万元。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656.11万元,主要原因:一、新建局业务技术大楼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二、2019年支付了2018及2019两年的二期治安视频监控工程款。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3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31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592.15万元,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8个,资金534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58%。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15459.34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15459.34万元、执行数13316.56万元,完成预算的86.14%。
附件:2019年度老河口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46.64万元,执行数为4122.79万元,完成预算77.11%。
附件:《2019年度老河口市公安局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老河口市2019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133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25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2. 2018、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备费4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和专用装备购置。
3. 2019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101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和专用装备购置。
4.2018年中央禁毒专款5万元,主要用于禁毒业务经费支出。
5.2019年省厅下达在押人员给养和运行维修费19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给养和看守所运行维修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及绩效自评表(附件)
附件1:老河口市公安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