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部门2020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及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全市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我单位下设机构有政工室、指挥中心、情报信息技术中心、警务保障室、监督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内保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13个派出所。

三、人员情况

我局目前编制人数417人,截止2020年12月底财政认帐人员389人,离退休人员16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4人。

第二部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4119万元、支出总计1341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689万元,增长5.13%、支出增加100.6万元,增长0.7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增加689万元,增长5.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 受疫情影响,压缩开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项目支出3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增加100.6万元,增长0.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7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 受疫情影响,压缩开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降低部分费用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119万元、支出总计1341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689万元,增长5.13%、支出增加100.6万元,增长0.7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6万元,增长0.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7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 受疫情影响,压缩开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降低部分费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4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8185万元,占总支出的6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85万元,占总支出的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万元,占总支出的7.5%,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占总支出的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9140万元,支出决算为8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压缩开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降低部分费用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045万元,支出决算为3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2万元,预算数528万元,完成预算的53%,较上年度增加8.6万元,增长3%。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0万元。

2020年度,老河口市公安局本级因公出国(境)0团,0人;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0团,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1万元,预算数478万元,完成预算的59%,较上年度增加14万元,增长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3万元,增长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一是新购置警用车辆;二是运行维护压缩开支。

2020年度,老河口市公安局本级共有141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3.公务接待费2万元,预算数50万元,完成预算的4%,较上年度减少6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二是压缩支出。

2020年度,老河口市局本级公务接待39批次、307人次。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培训费支出2万元。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万元,预算数987万元,完成预算的95%,较上年度增加281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12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92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40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108万元、劳务费7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9万元。

2020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19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强化公安安全监管措施,加大视频监控等设备投入。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老河口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4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3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16834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16834万元、执行数13417万元,完成预算的8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45万元,执行数为3584万元,完成预算56%。主要产出和效益:社会效益。下一步将合理预算编制,并加大预算执行力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本单位已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三部分 部门2020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老河口市公安局2020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10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495.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2. 2020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和专用装备购置。

3. 2020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423.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和专用装备购置。

4.2020年省厅下达监管场所给养和运行维修经费34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给养和看守所运行维修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五部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及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