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3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2020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及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老河口籍烈士和外国在老河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目前,局办公地点在航空路112号,其中四个二级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事业单位)、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事业单位)、市光荣院(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5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6062.30万元、支出总计6062.3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有:该部门新成立,2019年未进行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3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2.9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8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4%。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该部门2018年新成立,2019年未进行预算、决算工作。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05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89%;项目支出533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该部门2018年新成立,2019年未进行预算、决算工作。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58.13万元、支出总计6058.1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有:该部门2018年新成立,2019年未进行预算、决算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055.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 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该部门新成立,2019年未进行预算、决算工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055.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055.0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0(类)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0类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76.19万元,支出决算为493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9%。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款)行政/事业运行/人员经费(项)。年初预算为547.73万元,支出决算为72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1%。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人数增加;二是预算考虑不全面。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项目(款)优抚安置(项)。年初预算为3128.46万元,支出决算为533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6%。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上级拨款的项目在年初未做预算,但是却有决算数据;二是2020年为首次做预算,缺少相关参考资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6万元,预算数8.72万元,完成预算的32.80%,较上年度增加0.78万元,增长37.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一是0;二是0。

2020年度,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因公出国(境)0团,0人;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0团,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3万元,预算数3.46万元,完成预算的24.00%,较上年度减少0.27万元,下降24.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27万元,增长(下降)24.28%。主要原因:一是0;二是0。

2020年度,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共有0辆公务车,下属老河口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1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3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3万元,预算数5.26万元,完成预算的38.59%,较上年度增加1.05万元,增长106.68%。主要原因:一是部门人员增加;二是单位逐步向好,学习交流增多。

2020年度,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公务接待19批次、270人次,下属老河口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公务接待11批次、88人次。主要用于与相关单位学习交流经验等。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0.94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2020年未开展培训。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0.36万元,预算数0.8万元,完成预算的0.4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2020年更多的采用了视频会议、减少了开支;二是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6万元,预算数4.57万元,完成预算的408.32%,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去年未做决算;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6.2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9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14万元、委托业务费0.56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20 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2020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为:一是0;二是0。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47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71%。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项目绩效存在以下问题,存在预决算金额存在差价,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及医保预算执行率低,部门新成立缺乏参考资料。在2021年将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合理优化管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76.19万元。收入预算中:经费拨款597.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0.2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2918.70万元。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547.73万元、项目支出3128.4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28.46万元,执行数为5338.95万元,完成预算170.6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优抚;二是退役士兵安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每年入伍人数无法精确计算、发放人员情况类别统计困难,预算金额和实际支出存在差距;二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部门,2020年为第一次做决算,缺乏可参考的资料。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把控财务资金支出关;二是财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勤跑财政局,向财政局对口科室和预算科咨询请教,避免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出现类似问题。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把控财务资金支出关。

2、财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勤跑财政局,向财政局对口科室和预算科咨询请教,避免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出现类似问题。

3、进一步合理优化管理,节能降耗,科学的运用好项目经费。

第三部分 部门2020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0年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五部分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及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