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概况
第二部分 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概况
- 部门职责
(一)光化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街道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负责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政法、国家安全工作,支持街道工青妇等各类组织工作,支持和保证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负责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辖区内农业农村、工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采集企业信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履行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职责。
3、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就业创业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4、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派驻街道机构履行职能和解决问题成效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辖区秩序治理、市容市貌整治、物业监督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实施辖区综合执法,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6、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7、指导基层自治。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
(二)光化街道财政所主要职责
1、预算编制,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财政经济政策,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保证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2、公共财政服务,落实公共财政制度,负责提供和落实农村范围内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履行乡镇政府内部综合协调职能,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建设事业发展。
3、组织协调收入,协调组织乡镇财政预算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乡镇非税收入。
4、管理监督资金,管理各类公共产品资金和公益事业资金,负责各项支农资金、涉农补贴资金的兑付落实,监督管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5、单位财务管理,落实支出责任,监督管理乡镇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组织实施乡镇和村级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6、国有资产管理,管理乡镇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项。
7、农村综合改革,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监督制约机制,保护农民的利益。
8、其他工作,配合街道办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光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及大数据应用等“一站式”服务,负责做好与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工作衔接。承担城镇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农村经济管理、劳动保障、民政、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便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工作者的人事综合管理职责。
(四)光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定辖区内综合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街道的名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工作。
- 机构设置
光化街道办事处现有光化办机关、光化财政所、光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四个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
(一)光化街道办事处综合设置6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负责街道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精神文明、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发展党员、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承担老干部服务、文秘、调研、信息、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审计、后勤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负责人社、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医疗、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和村(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负责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负责对辖区国有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服务和管理。
3.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反邪教、“扫黄打非”、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国家安全、人民武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承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4.经济服务办公室。负责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经济统计等方面的工作。统筹“放管服”改革相关任务落实,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农机、农经及其他涉农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村级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与监督。
6.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容市貌、环境整治、绿化美化、老旧小区整治、爱国卫生、治污减排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本辖区相关的城市规划的编制建设验收、环境保护、租赁住房管理等工作。
(二)光化街道财政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光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挂光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光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光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人员情况
(一)光化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41名。
(二)光化街道财政所为核定事业编制15名,在职专管员12人,其中设主任1名,退休人员7人。
(三)光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另核定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事业编制4名。
(四)光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二部分 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27.4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87.37万元,增长23.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6.77万元,下降46.73%。与上年度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光化街道办党群中心和光化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二是街道办办公区房租及疫情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增加278万元,增长13.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6.22万元,下降51.14%。与上年度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光化街道办党群中心和光化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二是街道办办公区房租及疫情开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7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5%;项目支出3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增加239.97万元,增长11.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4.25万元,下降51.94%。与上年度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光化街道办党群中心和光化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二是街道办办公区房租及疫情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27.4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87.45万元,增长23.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6.77万元,下降46.73%。与年初预算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279.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97万元,增长11.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4.25万元,下降51.94%。与年初预算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279.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230.29万元,占总支出的53.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43.07万元,占总支出的23.8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06.61万元,占总支出的22.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为4744.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5.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8.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5.41万元,支出决算为54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党建奖及目标考核奖本年度未发放,奖金发放金额比上年度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对费用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9.38万元,支出决算为50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本年度未结算完毕;二是事务性支出未完全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4.6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04.68万元,增长1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35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148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76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5.69万元,预算数3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6.62%,较上年度增加15.27万元,增长74.780%。与年初预算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一是无预算;二是无开支。
2021年度,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因公出国(境)0团,0人;下属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本级、光化街道财政所、光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单位因公出国(境)0团,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9万元,预算数7.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度增加7.79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9万元,较上年度7.7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光化街道办党群服务中心和光化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单位。
2021年度,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共有3辆公务车,下属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0辆公务车,化街道财政所0辆公务车,光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0辆公务车,光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3辆执法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
3.公务接待费27.9万元,预算数29.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71%,较上年度增加7.48万元,增长36.6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光化街道办党群服务中心和光化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单位。二是业务开展范围扩大。
2021年度,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公务接待371批次、3957人次、人均70元,下属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公务接待330批次、3630人次,人均73元。光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务接待5批次、46人次,人均65元。光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元。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无预算;二是无开支。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无预算;二是无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年初预算数53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6.18万元,增长42.30%。主要原因:一是疫情费用增加;二是办公区租金及创文费用增加。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22.38万元、印刷费38.91万元、手续费3.27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3.17万元、邮电费14.5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差旅费7.6万元、维修(护)费10.77万元、租赁费49.8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9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46.79万元、委托业务费141.53万元、工会经费40.06万元、福利费4.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4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21 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0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为:无。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5.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产出、效益及群众满意度指标均已达到95%以上。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工作的发展。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度光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整修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光化街道办政府根据地方发展需要调剂项目经费35.29万元,实际支出35.29万元,项目按要求全部落实到位,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光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整修工作,各项验收都达到标准并投入使用,光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维修改善社区内部设置,明晰工作职能,达到便民服务窗口外观美、质量优、实用性强,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工作质量,增强了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绩效目标已完成,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进一步调整、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了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下一步建立更加积极的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使绩效目标更能反映项目的必要性及项目成效,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系统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0补助0万元,主要用于无。
2. 0管理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
3. 0工作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六部分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