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老河口籍烈士和外国在老河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老河口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局机关及四个二级单位,暨老河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老河口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老河口市光荣院、老河口市革命烈士陵园。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预算总收入为6967.4万元。收入预算中:财政拨款收入3218.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00.0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6967.4万元,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573.84万元、项目支出6393.56万元。上年预算收入2114.58万元,较去年增加4852.82万元,增加229%,预算支出2114.58万元,较去年增加4852.82万元,增加229%。义务兵优待金项目、劳务派遣岗位工资及社保经费项目等项目的预算由财政代编转为单位自行编制。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无预算不支出,顾在2023年的预算编制中增加了退役士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优抚医疗项目等项目的上级收入。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18.8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33.28万元,较去年增加2485.54万元,增加339%。义务兵优待金项目、劳务派遣岗位工资及社保经费项目等项目的预算由财政代编转为单位自行编制。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1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86万元,项目支出2703.96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733.28万元,原因是2022年上级补助项目资金的支出未纳入预算,23年的预算基数增大。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3年基本公用经费支出为16.34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四项分别对比说明)
1、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24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5万元。我系统严格遵守党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3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严格管控公车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绩效目标是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各类问题化解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优化工作环境,提升工作能力,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详见各个项目文本)
八、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78000元,其中2023年烈士陵园安排政府采购金额为8万元,主要为烈士陵园纪念设施修缮项目;老河口市光荣院2023年安排63.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维修改造办公室;军休所2023年安排4.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购买空调、热水器及电脑等;老河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采购其他印刷服务1万元,复印纸1万元,网络接入服务0.5万元。
九、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固定资产净额为265.32万元,其中老河口市烈士陵园固定资产净额为31.73万元,老河口市军休所固定资产净额为199.69万元,老河口市光荣院固定资产净额为33.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