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竹林桥镇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4日
信息来源: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竹林桥人民政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竹林桥镇财政所职责: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乡财县管”和“三资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乡镇财政各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4.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5.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6.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7.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竹林桥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责:

1.开展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三属政策宣传、培树先进典型。

2.组织对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三属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4.收集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三属数据信息。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竹林桥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职责:

推进城镇运行“一网统管改革”,提升城镇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1、竹林桥镇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编制35人,实有33人,退休20人,分流4人。

2、竹林桥镇财政所属老河口市财政局二级单位、竹林桥镇政府一级财政、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4名,退休干部4名,遗属1名。

3、竹林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数3名,现有在编人员2名,另设公益性人员1名。是老河口市竹林桥镇人民政府下设的二级单位,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竹林桥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竹林桥镇政府2023年收入合计6785.3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收入890.44万元,其他收入5894.91万元;上年收入合计8033.7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收入742.44万元,其他收入7291.35万元;支出合计8033.78万元,其中,人员类经费支出575.12万元,公用运转类支出75.67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7382.99万元。比上年收支减少1248.44万元,原因为2023年减少了项目支出预算。

竹林桥镇财政所2023年收入合计27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万元,其他收入为51.14万元,支出合计271.1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上年收入合计25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5万元,其他收入为111.47万元,支出合计256.1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上年相比收支增加126.49万元,具体原因为2023年预算增加了绩效工资发放计划及采购空调、办公桌椅及修缮办公室支出计划。

竹林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3.5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0万元;支出合计23.58万元,基本支出2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竹林桥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3年财务收支预算数为44.45万元,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2023年首次进行财务收支预算。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竹林桥镇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总计890.4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742.44万元,支出合计742.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增加148万元,增加了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绩效工资发放计划及采购空调、办公桌椅及修缮办公室支出计划。

竹林桥镇财政所财政拨款收入220万元,,支出合计22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44.65万元,支出合计144.6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上年相比收支增加了75.35万元,具体原因为2023年预算增加了绩效工资发放计划及采购空调、办公桌椅及修缮办公室支出计划。

竹林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3.5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6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3.26万元,变动原因为上年预算了专项经费支出,本年度不再预算专项经费支出。

竹林桥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44.45万元,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2023年首次进行财务收支预算。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竹林桥镇政府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为78.11万元,其中办公费为7.5万元,电费8.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05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24.34万元。

竹林桥镇财政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为216.3万元,其中办公费为0.81万元;印刷费为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3.69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7万元。

竹林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竹林桥镇城镇运行管理中心2023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竹林桥镇无此项预算

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竹林桥镇无此项预算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四项分别对比说明)

1、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变化及原因。

竹林桥镇政府:

1、公务接待费33.25万元,上年为35万元,减少原因是按照规定压缩了5%。

2、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上年为0元,增加原因是新增加了一台公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竹林桥财政所:

1、竹林桥财政所2023年公务接待费为2万元,上年为2.1万元,增减原因是按照规定压缩了5%。

2、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竹林桥财政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竹林桥财政所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竹林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城镇运行管理中心无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竹林桥镇政府:

我单位2023年项目10个,金额6047万元。

1、农村村级(村、社区)日常运行保障及干部报酬项目200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6个。具体见绩效表。

2、农村综合改革项目150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7个。具体见绩效表。

3、武装工作项目5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4个。具体见绩效表。

4、旱改水项目300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6个。具体见绩效表。

5、劳务派遣项目60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5个。具体见绩效表。

6、镇级正常运行保障项目850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5个。具体见绩效表。

7、乡村振兴建设项目3990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7个。具体见绩效表。

8、增减挂钩项目200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6个。具体见绩效表。

9、以钱养事项目150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5个。具体见绩效表。

10、一般公共服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142万元,已编制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7个。具体见绩效表。

竹林桥财政所:

1、 后勤保障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食堂运行社保差额部分支出。

2、劳务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财务日常管理支出

八、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竹林桥政府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资金33.89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监控设备、饮水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办公空调安装、打印机易耗品及会议室桌椅购置。

竹林桥财政所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资金7.7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空调安装、打印机易耗品及会议室桌椅购置。

九、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