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8日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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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老河口籍烈士和外国在老河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老河口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局机关及四个二级单位,即老河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老河口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老河口市光荣院、老河口市革命烈士陵园。

截止202312月31日局机关现有编制人员11人,在编在岗人员9人。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8

光荣院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在职人员中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

军休所在职在编人员9人,退休人员4名,军队离退休人员16人,无军籍职工退休人员11,无军籍遗属1人。

烈士陵园在职在编人员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退休人员1人。

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预算总收入为10064.1万元。收入预算中:财政拨款收入7808.12万元,其他收入2165.1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15万元,单位资金44.6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0064.1万元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655.89万元、项目支出9408.21万元。上年预算收入6967.4万元,较去年增加3096.7万元,增加44.45%,预算支出6967.4万元,较去年增加3096.7万元,增加44.45%。增加原因:一是2023年指标结转到2024年需要做项目,二是优抚补助经费项目包含了2024年双拥模范城建设工作经费。

二、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24年财政拨款收预算7808.1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39.86万元,较去年增加4568.26万元,增加141%。增加原因:一是2023年指标结转到2024年需要做项目,二是优抚补助经费项目包含了2024年双拥模范城建设工作经费。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0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88万元,项目支出7152.24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3239.86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23年指标结转到2024年需要做项目,二是优抚补助经费项目包含了2024年双拥模范城建设工作经费。

三、202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基本公用经费支出为43.06万元,包括办公费9.29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4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4万元工会经费6.81万元公务接待4.78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维护费1.3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35万元,劳务费3.16万元

四、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六、2024“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分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四项分别对比说明)

1、2024年公务接待预算数4.78万元2023年预算数为5.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6万元。我系统严格遵守党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35万元,2023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严格管控公车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绩效目标是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各类问题化解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优化工作环境,提升工作能力,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详见各个项目文本)

八、2024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718.9万元,其中2024年烈士陵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576.9万元,主要为烈士陵园维修改造、扩建等大型修缮项目;老河口市光荣院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34.3万元,为优抚安置服务短期疗养费用;军休所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97万元,为办公室和活动场所环境整治、办公楼外墙真石漆、环一路家属院楼顶双层彩钢瓦隔热层搭建等大型修缮项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其中采购防火墙8万元、A4黑白打印机0.5万元、终端机1.6万元、复印纸0.6万元

九、202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固定资产净额为270.25万元,其中老河口市烈士陵园固定资产净额为31.73万元,老河口市军休所固定资产净额为204.62万元,老河口市光荣院固定资产净额为33.9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