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有关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实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及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对大、中、小型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补偿项目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有关工程验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等。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泵站、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 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 程规范的实施。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 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 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
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 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 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 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 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 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 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 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制定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二)政策法规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起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三)规划计划股。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四)工程建设管理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五)水库河道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指导水库工程、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河口的开发、治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堤防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水库、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河道堤防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六)河湖长制工作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以及襄阳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七)农村水利水电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检测、 预报并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八)移民股(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股)。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有关调水工程及配套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有关调水工程年度供水计划制定。协调推动南水北调及其他调水工程对口协作工作。
(九)人事股(离退休人员工作股)。承担机关和直属二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
老河口市水利系统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市水利局本级预算和老河口市堤防管理处、老河口市水政监察大队三个二级预算单位。
(1)老河口市水利局本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6人。
(2)老河口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8人。
(3)老河口市水政监察大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2024年水利系统财务收入预算41284.60万元,财务支出预算41284.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84.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86万元、资本性支出25701万、其他支出9301万元。比2023年财务收支预算减少2558.90万元, 减少了5.84%,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收入。
二、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2024年水利系统财政拨款收入37773.18万元,财务拨款支出37773.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86万元、其他支出3501.42万元。比2023年增加了25743.30万元,增加了213.82%,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经费预算,保障水利系统正常运行。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共86.42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4.2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9.3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2.8万元、维修(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工会经费14.38万元、福利费5.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日常商品和服务开支。
四、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四项分别对比说明)
1、2024年公务接待费21万元,比2023年减少3.4万元,减少13.93%。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部门要求正常缩减。
2、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1万元,减少了3.45%,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部门要求正常缩减。
4、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实施后可扶持受益移民人口30577人,建设美丽家园项目23个,扶持产业项目8个,当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杜绝非正常进京上访和信访事件的发生,提高受益移民人口幸福指数。老河口市水库大型水面养殖推进工作,改善水库水环境、促进水生态循环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活宜居环境。老河口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孟桥川水库二次除险加固,孟桥川水库位于老河口市袁冲乡孟桥川村,总库容1.103亿m3,距离老河口市区15公里,控制流域面积82平方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城镇生活及工业供水、发电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大(2)型水库。水库于1959年12月动工兴建,1965年6月建成蓄水,1978年扩建,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三座副坝、溢洪道、输水管、渠首水电站等组成。水库下游保护人口23.7万人,保护耕地面积12万亩,保护对象有老河口城区、老河口军用机场、汉丹铁路、汉十公路、316国道、汉江王甫洲水电枢纽工程等。孟桥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列入《湖北省水利补短板强功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鄂政发〔2020〕45号)。同时,本工程也被列入国家首批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本次除险加固建设内容包括:大坝上、下游坝坡加固;溢洪道加固;封堵重建输水管;金属结构及电气更新改造;工程管护设施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2.52亿元,于2024年2月开工,施工总工期22个月,计划2025年11月完工。
八、2024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水利系统政府采购预算3372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35万元,主要是购置电脑、桌椅、空调、打印机、档案柜、制服等;政府采购服务3379.60万元,主要用于劳务、咨询服务等;政府采购工程30317.22万元,主要用于维修养护、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移民后扶工程。
2024年预算国有资产占用7.55万元,主要是购置电脑、大型显示屏、桌椅、空调、打印机、档案柜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