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 部门主要职责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襄阳市委,以及老河口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系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等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和数据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五)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科学制定城市发展目标、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等自然资源过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六)负责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等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内重点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与技术标准。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提出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项目性质认定。
(八)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相关措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工作。落实襄阳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制定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息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负责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负责设立申报、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探索完善山林长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执行木材利用政策,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产业等。拟订林业产业市场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十六)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优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
(十七)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自然资源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管理本市重大测绘科技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承担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对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各乡镇办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自然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场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规划和测绘系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以及襄阳市和老河口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治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职责。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整治及国土综合整治等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职责。
3.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出让、转让及土地市场监测、管理等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国土资源招牌挂交易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决算和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
3. 老河口市规划服务中心
4. 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5. 老河口市林政管理稽查队
6. 老河口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
人员情况
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独立编制、核算机构单位6个。全系统现有干职662人,在职398人,退休264人。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在职100人,退休116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在职187人,退休90人;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在职10人;老河口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在职71人,退休44人;老河口市林政管理稽查队在职26人,退休14人;老河口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在职4人。
第二部分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660.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9.41万元,增长3.09 %,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全系统社会养老职业年金增加;二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290.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9.08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全系统社会养老职业年金往年挂账部分补缴;二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0.83万元,占本年收入99.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50万元,占本年收入0.54%。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458.8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1.36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全系统社会养老职业年金往年挂账部分补缴;二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434.82万元,占本年支出78.6%;项目支出2024.02万元,占本年支出2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610.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6.69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全系统社会养老职业年金往年挂账部分补缴;二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0.8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9.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全系统社会养老职业年金往年挂账部分补缴;二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8.62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全系统社会养老职业年金往年挂账部分补缴;二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6.38万元,占18.0373%。主要是用于部门在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905.47万元,占9.62%。主要是用于二级单位规划服务中心社会养老支出。
3. 农林水支出1846.13万元,占有19.62%。主要是用于二级单位社会养老支出及项目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60.86万元,占52.73%。主要是用于二级单位社会养老支出及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13.87万元,支出决算为940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7%。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2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全系统社会养老职业年金往年挂账部分补缴;二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626.87万元,支出决算为90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6%。
3. 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
4. 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3.2万元,支出决算为54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89.66万元,支出决算为68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90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8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4.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1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7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36万元,支出决算为69.43万元,完成预算的6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公出国(境)0团,0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部门无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境)0团,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3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5%,比年初预算减少11.4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老河口市全市领域国土资源工作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巡护。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3%,比年初预算减少21.4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8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内省外县市自然资源工作业务交流学习。主要是开展:1.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系等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工作。2.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5.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工作。6.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等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工作。7.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与技术标准工作。8.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9.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工作。10.管理地质工作。11.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灾减灾工作。12.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3.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4. 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工作。15. 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16. 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工作。17.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工作。18. 自然资源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19.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工作。20. 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规划和测绘系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64个,39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74.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69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5% 支出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1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日常工作使用;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0个,资金202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预算资金测算工作;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执行效率;三是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四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等级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2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资金21191.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12660.41万元,完成值59.74%,差额8530.79万元,指标值偏差率7.78%。指标偏差主要有:一是年初预算项目未进行实施,因此于产生与预算数额有差异;二是有些项目实际实施但是资金并未到位支付;三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四是下属二级单位五个林业管理站预算资金没到位因此没有支付。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94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4.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6%;项目支出2024.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4%。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2023年未完成差额8530.7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部分项目存在跨年度实施、跨年度结算情况,故该部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2.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3.2023年未完成指标偏差大。一是年初预算项目未进行实施,因此于产生与预算数额有差异;二是有些项目实际实施但是资金并未到位支付;三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四是下属二级单位五个林业管理站预算资金没到位因此没有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部门预算做实做细,减少指标执行偏差率。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我局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省委省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襄阳市委,以及老河口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国土工作:开展老河口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开展老河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编制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新开工项目清理、、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更新评价及监测、、开展老河口市增减挂钩项目等工作。二是林业工作:围绕生态建设,实施五大工程,增加资源总量。巩固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汉江沿线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鄂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实施绿色廊道工程、实施绿色村(镇)工程;围绕城市创建,打好三大战役,改善人居环境。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的差距补短板、围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存在的找差距补短板、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存在的差距补短板;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4万亩,植树226万株,森林覆盖率增长0.2百分点,达到12.52%,森林蓄积量增加3%,达到34万立方米;新增城区绿化面积300亩,植树3.4万株,计划完成总投资1.96亿元。规划工作:根据老河口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老河口市2023年城乡建设计划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对老河口市光化大道道路景观节点城市设计、编制老河口市重点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老河口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老河口市G328西片区1/1000地形图、老河口市S302洪山嘴镇片区1/1000地形图规划设计工作。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国土方面:开展编制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批供一张图工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林业方面: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4万亩,植树226万株,森林覆盖率增长0.2百分点,达到12.52%,森林蓄积量增加3%,达到34万立方米;新增城区绿化面积300亩,植树3.4万株,计划完成总投资1.96亿元;各项工作按照目标化、项目化、路径化要求扎实推进实施,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规划方面:根据老河口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老河口市2023年城乡建设计划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在编制2023年市本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时,我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各单位三定方案的职责确定及我局2023年全年工作目标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预算单位全覆盖,预算项目自我评价全覆盖。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按照财政统一要求,我局2023年将全过程监控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同时,向财政部门及时报送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监控管理。
3.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监控资金范围包括:2023年市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部门专项资金支出项目;2023年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项目;其他资金安排的2023年支出项目。各项目均已填报项目申报表。
4.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进行绩效自评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资金21191.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12660.41万元,完成值59.74%,差额8530.79万元,指标值偏差率7.78%。指标偏差主要有: 一是年初预算项目未进行实施,因此于产生与预算数额有差异;二是有些项目实际实施但是资金并未到位支付;三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四是下属二级单位五个林业管理站预算资金没到位因此没有支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2023年未完成指标偏差大。是年初预算项目未进行实施,因此于产生与预算数额有差异;2023年争取做到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精准化。进一步合理优化管理,节能降耗,科学的运用好项目经费。
2.根据上年度部门自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同时,更要建章立制,对
浪费资金或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个人实行追责、问责,甚至处罚。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3年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及运营管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及运营管护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年度申报预算金额87万元,实际执行金额87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改革后人员经费57万元,运营维护经费30万元。二是质量指标:国有林场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实现≧95%。三是环境效益指标:生态功能显著提升≧90%;四是可持续发展指标管理体制全面创新≧90%以上;五是林场职工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林场人员日渐减少,影响了林场林地管理向前推进的进度,从而影响国有林场改革平衡顺利推进。下一步改进措施: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3. 2023年争取做到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精准化。进一步合理优化管理,节能降耗,科学的运用好项目经费。
2.日元贷款本金利息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21.69万元,完成预算98.5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年债务本金19万元,利息3万元;二是时效指标:省日贷办下达归还日期按时归还;三是环境效益指标:蓄水、保土效益提升≥85%;可持续发展指标:森林造林资源保护达到≥90%以上;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3年绩效目标预算22万元,但要按照省林业局还贷付息下达的文件通知2023年付贷付息资金为21.51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1.严格按照省林业局文件通知及时执行支付。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预算做到精准,年中执行到位。
3.2023年2022年度建筑工程指标复核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6万元,执行为5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全年协助全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数1个;二是质量指标:工程项目完成的质量合格率100%;三是时效指标:完成工作任务时效完成100%;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合理规划土地使用,避免浪费和过渡开发≥90%;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规划建筑工程需要各主管部门审批和建筑工程绘制评审工作未全部完成,因此造成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主管部门的审批力度和工程绘制评审工作验收力度,已达到项目任务全部完成。
4.2023年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绘制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万元,实际完成20.58万元,执行率为98%。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全年协助全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数1个;二是质量指标:衡量工程项目完成的质量合格率100%;三是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工作任务时效100%;三是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市形象和美观度≥7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合理规划土地使用,避免浪费和过渡开发≥90%;五是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项目最后评审资金为20.58万元。2、年底项目评审收尾未完成。因此产生与预算资金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项目收尾工作,完成建档资料。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实际完成值5.96万元,完成执行率为99%。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面积6749亩;二是质量指标:编制报告质量达标率≤95%;三是时效指标:编制报告完成时间30天;三是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更准确、更客观的了解实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提升≤98%;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9.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经费评审资金为5.96万元,因此与预算资金产生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评审的资金数额为准,支付此项目工作经费。
6.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山体边坡应急治理工程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85万元,实际完成值10.85万元,完成执行率为99%。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工程治理数量1个;二是质量指标: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100%;三是时效指标:工程实施进度时效100%;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实施区生态环境情况≤90%;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灾害体周边居民≤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山体边坡应急治理工程于2020年5月18日全部完工,10月25日通过项目初验。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应保留部分质保金待项目终验后支付,项目于2022年7月1日由襄阳市局组织终验,因此资金拨付有所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体系。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资金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规范资金核算及使用,坚决避免资金闲置和违规支出。积极落实该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和财政评审。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一是根据隐患点的实际情况逐个制定防治工作规划,明确每个隐患点的防治方式,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二是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下达后,我局将严格规范资金核算及使用。
7.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4.1万元,实际完成值22.9万元,完成执行率为22%。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系统平台建设2个、中心机房建设1个;二是质量指标:平台系统正常运行达标率100%;三是时效指标:平均服务响应时效8小时;四是社会效益指标: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水平和决策分析能力≥98%;五是生态效益指标:实现自然资源管理数据的共享服务提升≥98%;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各项标准尚未出台,各级各地国土空间规划也是处于探索阶段,截至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底图底数的统一标准还处于征求意见中,没有形成正式文件。因此,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还处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待批复当中,尚未形成正式成果使用。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一体化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完成较好。但涉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部分,由于老河口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未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等原因造成其产出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1.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职责,项目负责人专人负责整个政府采购项目的全程统筹、全程监控、全程管理和全程协调工作,从接受项目建设任务开始到编制需求、申报计划、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项目付款等环节,保持整个管理过程的连续性,规范项目招标采购流程,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
8.农房补充调查项目(二期)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7万元,实际完成值121万元,完成执行率为53%。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农房补充调查户数12.28万户;二是质量指标:建立全市域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合格率≤98%;三是时效指标:及时完成任务时效≤98%;四是经济效益指标: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90%;五是社会效益指标:实现“全国一张图”, 科学编制“多规合一”规划奠定基础≤98%;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指标≤9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在资料整理中,存在缺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资料。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力度,确保2023年底完成此项工作。
9.丹河谷组群协同发展策略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6.2万元,实际完成值186.2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丹河谷组群协同发展规划面积6726平方公里;二是质量指标:划结果考核合格率≥95%;三是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工作任务时效≥95%;四是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90%;五是生态效益指标: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生态安全底线≥85%;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考核工作尚未考核完毕,因此产生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考核工作办度,争取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10.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实际完成值40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森林质量提升面积0.1万亩;二是质量指标:森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90%;三是时效指标:森林可持续经营当期任务完成率≥85%;四是生态效益指标: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落实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落实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11.2021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68万元,实际完成值55.68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耕地保有量83.0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68.56万亩;二是质量指标: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95%;三是时效指标:及时完成工作任务8小时;四是生态效益指标:保护农田生态环境≥95%;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扩大耕了面积受到限制力度不大,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耕地任务步伐小,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面积相同、质量速度稍慢。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开展耕地质量评价与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本行政区域内耕地面积、目标、责任等,结合我市实际,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
12.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实际完成值16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1.086万亩;二是质量指标: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100%;三是时效指标: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9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非国有林管护效果得到有效管护;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落实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落实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13.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实际完成值4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0.4665万亩;二是质量指标: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持续增长;三是时效指标: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区(林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9%。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落实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落实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14.襄阳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88万元,实际完成值300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5%。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退化林修复0.3761万亩;二是质量指标:退化林修复验收合格率≥90%;三是时效指标: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9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改善的促进作用明显;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落实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落实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15. 2023年度中央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0万元,实际完成值760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全市辖区内113个斑图;二是质量指标:历史遗留矿山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95%;三是时效指标:完成工作任务时间6个月;四是生态效益指标:矿山生态修复≥95%;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财政已将资金下达我局,项目现正在政府采购前期准备阶段,资金暂未拨付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尽快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项目尽早开工,项目严格按要求实施,规范资金拨付使用。
16.2022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实际完成值40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应急演练21次;二是质量指标:应急演练成功率≥98%;三是时效指标:完成日期按时完成;四是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条件有效改善;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灾害体周边群众≥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地质灾害的宣传力度和应急演练还推广的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尽快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项目尽早开工,项目严格按要求实施,规范资金拨付使用。
17.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万元,实际完成值48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人工造林面积7627.51亩;二是质量指标:苗木成活率≥85%;三是时效指标:完成工作任务10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保护≥95%;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任务完成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效益与实际完成值产生轻微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等年初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其原因:项目区内存在放牧非法开垦林地违法行为。
18.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实际完成值40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造林面积0.5万亩;二是质量指标:造林面积合格率≥90%;三是时效指标: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5%;四是生态效益指标: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挥生态效益增强;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落实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落实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9.老河口市2023年耕地保护资金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2万元,实际完成值25.3万元,完成执行率为4.58%。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449万亩;二是质量指标: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0;三是时效指标:及时完成工作任务10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改善生态环境≧90%;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因部分耕地保护工作未全面展开,导致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同时,因种植粮食作物效益偏低,农村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农业结构转型,农民更加愿意选择种植果树、生长周期快的林木、挖塘养鱼等,容易产生耕地“非农化”和耕地“非粮化”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资金执行上,结合年度工作时间节点和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调整,促进各项耕地保护工作落实。
20.收储地块临时管护及房屋围墙修缮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1.1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根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将更加准备的完成年初预算准备工作,保障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根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应完成盘活收储的存量资产,合理合法租赁,使其达到最佳资产开发。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国有租赁资金维护维修成本经费支出未完成本年初考核目标,该项目费用成本有突发性情况发生;二是:产生的经济效益没有达到年初的预算指标,存量资产的租赁业务手续不够完善;三是:相关单位未及时提交资金拨付所需材料,未能拨付款项。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缩减成本开支,规范使用资金,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使用;二是:制度更完善的租赁手续,使工作更加的合规合法;三是:清理项目应付未付资金情况,完成资金支付。
21.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与咨询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8.1万元,完成预算5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根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将加强对年初预算准备工作,督促服务对象对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相应的储备依据;二是:根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对收储与出让地块的相关信息据实提供,以便于制定出合规合理的编制计划。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土地储备规划不合理,编制过程中,储备范围过大或过小,把控不全,规划存量土地不足、土地储备用途单一;二是:土地储备管理不规范,给市场和社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三是:土地储备的开发成本较高,使得土地储备计划执行困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制定土地储备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城市未来发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范围和储备用途。同时,要注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尽量避免土地闲置和浪费;二是:建立土地储备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储备计划的执行和监管。同时,加强对土地储备情况的公开透明,保证储备土地的合法合规;三是: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改进,降低土地储备的开发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储备计划的管理,促进土地储备项目的规模效应,降低开发成本。
22.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实际完成值20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人均野生动物巡护面积1400亩;二是质量指标:野生动物巡护人员年度任务完成率≧99.8%;三是时效指标:完成野生动物巡护任务时间1年;四是生态效益指标: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物种≥247种;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人均野生动物巡护面积和野生动物巡护人员年度任务完成率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其原因:对偏远的水库、河流无水上交通工具,无法全方位巡护。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多部门联合,形成联防机制,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多样性有较大增涨。
2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实际完成值20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防治面积1万亩;二是质量指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三是时效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时效≥98%;四是生态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涉及职工和群众满意度≥8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工程全部通过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报告,但资金尾款未及时到位,因此未支付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加大资金申请力度,尽快完成支付结算。
24.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办公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实际完成值35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保障率≥100%;二是质量指标: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达标率100%;三是时效指标:保障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时效12个月;四是生态效益指标:环境得到改善≥95%;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周边群众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存在的不足: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工作效率有待提高,需加强对湿地恢复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合理优化管理,节能降耗,科学的运用好项目经费。
25.2023年度林改减征“两金”项目自评综述:2023年度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财政预算资金总额31万元,当年执行数31万元,执行率100%,评分99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人均林木管护≥1.7万株;二是质量指标:林木管护率≥95%;三是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减征“两金”是否减轻林农负担100%;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维护林区稳定100%;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偏远的地方管护力度较弱。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确保全市滥砍滥伐现象减少。
26. 2022年度林改减征“两金”项目自评综述:2022年度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财政预算资金总额13.16万元,当年执行数13.16万元,执行率100%。得分9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人均林木管护≥1.7万株;二是质量指标:林木管护率≥95%;三是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减征“两金”是否减轻林农负担100%;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维护林区稳定100%;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法律政策宣传不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服务能力。
27. 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项目自评综述: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总额100万元,当年执行数95.02万元,执行率95%,得分9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森林管护面积≥1200亩;二是质量指标:人工造林成活率≥90%;三是时效指标:封山育林任务当期任务完率≥10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得到维护和改善≥95%;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管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改进办法,合理运用资金。
28.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自评综述:预算资金20万元,执行率100%,得分9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栽植树木数量≥2755株;二是质量指标:树木成活率≥90%;三是时效指标:按期完工率≥10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造林生态环境得到维护和改善≥95%;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周边群众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树木成活率可能受气候、土壤、水分等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成活率未达到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树木成活率。
29.2023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项目自评综述:2023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预算资金10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当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1.82万亩;二是质量指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三是时效指标: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完成率10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区职工、辖区民众对森防工作的满意度≥9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辖区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重点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巡查工作力度,精准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二是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总要求,持续开展联防联控行动,确保防治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常态化开展检疫检查,从源头上阻截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疫情输入传播,维护全市森林生态安全。
30.2023年度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综述:2023年度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0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一是数量指标:当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8万亩;二是质量指标:当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三是时效指标:当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树木成活率可能受气候、土壤、水分等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成活率未达到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辖区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重点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巡查工作力度,精准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二是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总要求,持续开展联防联控行动,确保防治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常态化开展检疫检查,从源头上阻截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疫情输入传播,维护全市森林生态安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来看。我系统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将组织各分管科室对办公楼日常运转项目涉及的各项事务进行针对性的开展自评工作,从中找出差距和短板,完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管理,节能降耗,最大限度的节省日常运转开支。下一步要将项目预算绩效和运用工作的项目进行规划、绩效目标科学管理、合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3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237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省级转移资金2022年市级森林乡村建设奖补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市级森林乡村标准化建设,实行“先预拨,后考核结算”。
2.省级转移资金2023年森林植被恢复资金50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等方面,
3.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7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群测群防及防治能力建设。
4.2023年省级耕地保护资金122万元,耕地质量提升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等方向工作。
5.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第二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林业贷款贴息。
6.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第一批)资金49万元,主要用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防护能力,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提供管护岗位,增加林农收入;
7.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提高质量转变,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向进一步和谐发展转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资金使用规范。
8.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4万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增加造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油茶林营造;强化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和林木良种草种培育。
9.2023年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补偿资金17549万元,主要用于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补偿工作。
10.2023年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基础奖补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综合整治工作。
11.2023年省级耕地保护资金43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基础补助、督查激励工作。
12.2023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森林乡村建设奖补。
13.中央拨付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资金3558万元,主要用于嵩堰河人湖口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作。
14.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760万元,主要用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2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资金21191.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12660.41万元,完成值59.74%,差额8530.79万元,指标值偏差率7.78%。指标偏差主要有:一是年初预算项目未进行实施,因此于产生与预算数额有差异;二是有些项目实际实施但是资金并未到位支付;三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四是下属二级单位五个林业管理站预算资金没到位因此没有支付。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94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4.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6%;项目支出2024.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4%。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2023年未完成差额8530.7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部分项目存在跨年度实施、跨年度结算情况,故该部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2、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3、2023年未完成指标偏差大。一是年初预算项目未进行实施,因此于产生与预算数额有差异;二是有些项目实际实施但是资金并未到位支付;三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四是下属二级单位五个林业管理站预算资金没到位因此没有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部门预算做实做细,减少指标执行偏差率。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我局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省委省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襄阳市委,以及老河口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国土工作:开展老河口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开展老河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编制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新开工项目清理、、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更新评价及监测、、开展老河口市增减挂钩项目等工作。二是林业工作:围绕生态建设,实施五大工程,增加资源总量。巩固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汉江沿线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鄂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实施绿色廊道工程、实施绿色村(镇)工程;围绕城市创建,打好三大战役,改善人居环境。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的差距补短板、围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存在的找差距补短板、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存在的差距补短板;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4万亩,植树226万株,森林覆盖率增长0.2百分点,达到12.52%,森林蓄积量增加3%,达到34万立方米;新增城区绿化面积300亩,植树3.4万株,计划完成总投资1.96亿元。规划工作:根据老河口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老河口市2023年城乡建设计划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对老河口市光化大道道路景观节点城市设计、编制老河口市重点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老河口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老河口市G328西片区1/1000地形图、老河口市S302洪山嘴镇片区1/1000地形图规划设计工作。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国土方面:开展编制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批供一张图工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林业方面: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4万亩,植树226万株,森林覆盖率增长0.2百分点,达到12.52%,森林蓄积量增加3%,达到34万立方米;新增城区绿化面积300亩,植树3.4万株,计划完成总投资1.96亿元;各项工作按照目标化、项目化、路径化要求扎实推进实施,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规划方面:根据老河口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老河口市2023年城乡建设计划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在编制2023年市本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时,我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各单位三定方案的职责确定及我局2023年全年工作目标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预算单位全覆盖,预算项目自我评价全覆盖。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按照财政统一要求,我局2023年将全过程监控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同时,向财政部门及时报送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监控管理。
3、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监控资金范围包括:2023年市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部门专项资金支出项目;2023年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项目;其他资金安排的2023年支出项目。各项目均已填报项目申报表。
4、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进行绩效自评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资金21191.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12660.41万元,完成值59.74%,差额8530.79万元,指标值偏差率7.78%。指标偏差主要有: 一是年初预算项目未进行实施,因此于产生与预算数额有差异;二是有些项目实际实施但是资金并未到位支付;三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费用支出。四是下属二级单位五个林业管理站预算资金没到位因此没有支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2022年未完成指标偏差大。是年初预算项目未进行实施,因此于产生与预算数额有差异;2023年争取做到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精准化。进一步合理优化管理,节能降耗,科学的运用好项目经费。
2、根据上年度部门自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同时,更要建章立制,对浪费资金或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个人实行追责、问责,甚至处罚。

二、2023年度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及运营管护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及运营管护费资金按照年初预算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为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及运营管护费资金87万元执行率为100%。按照老河口市财政局《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后人员和运营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意见》全部执行到位。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经费年初预算87万元;数据测算根据上级批复文件一是我市二个国有林场改革后人员经费按人均预算3万元/年,19人合计57万元,从2017年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运营维护经费依据市委市政府改革方案要求每年30万元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质量指标:年度目标国有林场运营维护达标率≥90%;实际完成95%,数据测算依据主管负责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对两个林场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时效指标:林场防火巡逻巡护时间必须日常达到一到二次;数据依据为《森林防火条例》。环境效益指标:年度目标林场森林资源生态功能提升≥95%,实际完成98%。数据测算根据卫星定位监控年度测评结果。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年度目标国有林场在职人数19人,实际在职25人,数据依据2022年花名册。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度目标林场职工满意度≥90%,实际完成89%。数据依据相关科室走访林场职工。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由于林场人员日渐减少和老龄化,影响了林场正常业务开展和林场改革向前推进进度,从而影响国有林场改革进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2023年争取做到节约使用预算项目资金,根据相关科室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发放资金,合理优化管理,节能降耗,科学的运用好项目经费。
附件:2023年度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及运营管护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湖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老河口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我局根据文件精神,在2017年对我市三个国有林场进行了改革,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我市二个国有林场改革后人员经费按人均预算3万元/年,19人合计57万元,从2017年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运营维护经费依据市委市政府改革方案要求每年30万元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老河口市财政局《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后人员和运营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意见》和老河口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一是我市二个国有林场改革后人员经费按人均预算3万元/年,19人合计57万元,从2017年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运营维护经费依据市委市政府改革方案要求每年30万元纳入2017年财政预算。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由分管业务的负责人带队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针对两个林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2023年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及运营管护费资金投入使用后,林场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改革后人员经费纳入预算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财政拨付还款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将该资金拨付给国有王甫洲和百花山两个林场,由分管业务的负责人带队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绩效目标情况
经济成本指标:经费年初预算87万元;数据测算根据上级批复文件一是我市二个国有林场改革后人员经费按人均预算3万元/年,19人合计57万元,从2017年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运营维护经费依据市委市政府改革方案要求每年30万元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质量指标:年度目标国有林场运营维护达标率≥90%;实际完成95%,数据测算依据主管负责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对两个林场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时效指标:林场防火巡逻巡护必须日常达到一到二次;数据依据为《森林防火条例》。环境效益指标:年度目标林场森林资源生态功能提升≥95%,实际完成98%。数据没有根据卫星定位监控年度测评结果。
2、未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年度目标国有林场在职人数19人,实际在职25人,数据依据2022年花名册。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度目标林场职工满意度≥90%,实际完成89%。数据依据相关科室走访林场职工。其原因:由于林场人员日渐减少和老龄化,影响了林场正常业务开展和林场改革向前推进进度,从而影响国有林场改革进度。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本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和执行情况完成较好的。2023年度财政拨付还款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将该资金拨付给国有王甫洲和百花山两个林场,由分管业务的负责人带队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合理优化管理,节能降耗,科学的运用好项目经费。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三、2023年度日元贷款本金利息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老河口市2023年归还日元贷款本金及利息资金按照年初预算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为95.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日元贷款造林项目预算归还本金及利息22万元,实际支付金额21.51万元,执行率为98%。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完成绩效目标是质量指标造林工作质量达标率≥90%,数据测算依据我局造林绿化办工作计划。时效指标: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时间为1个月。数据测算依据我局造林绿化办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报告。生态效益指标森林资源保护提升≥10%,数据测算依据卫星定位监测依据反馈。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数据依据走访周边群众反馈意见。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未完成绩效目标是经济成本指标经济成本节约率≥3%;数据测算依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通知执行支付数据。数量指标归还日贷本金及利息22万元,数据测算依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通知执行支付数据。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按照省林业局还贷付息下达的文件通知2023年付贷付息资金为21.51万元。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省林业局文件通知执行支付,充分使用好到位资金,争取年中执行到位。
附件:2023年度日元贷款本金利息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2023年日元贷款造林项目预算归还本金及利息22万元,按照省林业厅下达应还本金及付息文件通知按时进行还款。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于2004年启动,2014年进入还款期,省林业局每年下达两次还款通知文件,我局按照还款文件进行归还本金及利息。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日元贷款项目自进入还款期,现每年本金利息还款为定额22万元,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文件通知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中我们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及时准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拨付还款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将该资金转给老河口市林业局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同时相关科室针对把本年度的造林绿化任务进行分解下达,严格按照不同时期的时间节点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时时监控造林绿化动态,从而确保造林绿化工作圆满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日元贷款造林项目预算归还本金及利息22万元,实际支付金额21.51万元,执行率为98%。财政拨付还款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将该资金转给老河口市林业局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老河口市林业局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再归还给省日贷办。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济成本指标经济成本节约率年度目标值3%以下,实际完成2.21%,产生偏差的原因:按照省林业局还贷付息下达的文件通知还贷付息资金为21.51万元。
数量指标归还日贷本金及利息年度目标值为22万元,实际完成21.51万元,产生偏差的原因:按照省林业局还贷付息下达的文件通知还贷付息资金为21.51万元。
质量指标造林工作质量达标率年度目标值90%以上,实际完成90%。
时效指标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时间年初目标值为1个月,实际完成1个月。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资源保护提升年初目标值提升10%,实际完成10%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年初目标值为90%以上,实际完成90%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绩效报告结果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本度我局将严格按照省林业局文件通知执行支付,财政拨付还款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将该资金转给老河口市林业局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同时相关科室针对把本年度的造林绿化任务进行分解下达,严格按照不同时期的时间节点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时时监控造林绿化动态,从而确保造林绿化工作圆满完成。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四、2023年度2022年度建筑工程指标复核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2022年度建筑工程指标复核项目按照年初预算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为98.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度建筑工程指标复核项目总资金130万元,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城乡建设项目(2022-2024)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5号)第294 项建筑工程项目指标复核项目,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预算资金≤51.6万元;数据测算依据为招投标中标合同。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全年协助全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数1个;数据测算依据为招投标中标合同。
质量指标:工程项目完成的质量100%,数据测算依据为在建设项目工程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在保证相关控制间距要求的前提下绘制出拟建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后,再对建筑方案尺寸进行检审。拟建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绘制完毕后,按要求在图中填写各项规划指标,并对指标进行检审。
时效指标:完成工作任务时效为100%,数据测算依据为招投标中标合同。
生态效益指标:合理规划土地使用,避免浪费和过渡开发≥90%;数据测算根据卫星定位监控年度测评结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100%,走访项目周边人民群众调查结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由于规划建筑工程需要各主管部门审批和建筑工程绘制评审工作未全部完成,因此造成偏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大主管部门的审批力度和工程绘制评审工作验收力度,已达到项目任务全部完成。
附件:2023年度2022年度建筑工程指标复核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城乡建设项(2022-2024)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5 号)第294 项建筑工程项目指标复核项目,建设总投资130 万元,2022 年度建设投13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我局为建设主体单位启动实施。该项目主要为规划红线图绘制、审定经费。一是用地红线图的绘制。在建设用地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用地需求及主管部门审批用地面积,绘制出拟用地范围线,并按“四线”等规定对用地范围线进行检审。二是工程红线的绘制。在建设项目工程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在保证相关控制间距要求的前提下绘制出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后,再对建筑方案尺寸进行检审。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绘制完毕后,按要求在图中填写各项规划指标,并对指标进行检审。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用地红线图的绘制。在建设用地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用地需求及主管部门审批用地面积,绘制出拟用地范围线,并按“四线”等规定对用地范围线进行检审。二是工程红线的绘制。在建设项目工程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在保证相关控制间距要求的前提下绘制出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后,再对建筑方案尺寸进行检审。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绘制完毕后,按要求在图中填写各项规划指标,并对指标进行检审。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建筑工程指标复核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城乡建设项(2022-2024)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5 号)第294 项建筑工程项目指标复核项目,建设总投资130 万元,2022 年度建设投13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我局为建设主体单位启动实施。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自从2022年度建筑工程指标复核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一是用地红线图的绘制。在建设用地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用地需求及主管部门审批用地面积,绘制出拟用地范围线,并按“四线”等规定对用地范围线进行检审。二是工程红线的绘制。在建设项目工程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在保证相关控制间距要求的前提下绘制出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后,再对建筑方案尺寸进行检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建筑工程指标复核项目2023年资金到位51.6万元,完成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预算资金年度目标值≤51.6万元,实际完成51.6万元;
数量指标:全年协助全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数年度目标值1个,实际完成1个;
质量指标:工程项目完成的质量年度目标100%,实际完成98%;
时效指标:完成工作任务时效年度目标值100%,实际完成98%;
生态效益指标:合理规划土地使用,避免浪费和过渡开发年度目标值≥90%,实际完成85%;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年度目标值100%,实际完成98%;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五、2023年度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
绘制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绘制项目按照年初预算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为98.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绘制项目执行率98%。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成本节约≤21万元,测算依据为中标合同金额;
数量指标:全年全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数1个,测算依据招投标合同签定数;
质量指标:工程项目完成的质量合格率100%,测算依据在建设用地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用地需求及主管部门审批用地面积,绘制出拟用地范围线,并按“四线”等规定对用地范围线进行检审。
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工作任务时效为100%,测算依据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校核报告中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建筑退让、建筑间距、出入口位置、公建配套等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及技术
规定要求逐一复核判断,给出结论性意见。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市形象和美观度≥70%,测算依据合同约定工作量。
生态效益指标:合理规划土地使用,避免浪费和过渡开发≥90%;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100%,测算依据合同约定工作量)。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最后评审资金为20.58万元。2、年底项目评审收尾未完成。因此产生与预算资金偏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大项目收尾工作,完成建档资料。
附件:2023年度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绘制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城乡建设项(2022-2024)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5 号)第295 项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绘制项目,建设总投资50 万元,2022 年度建设投资50 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我局为建设主体单位启动实施。一是用地红线图的绘制。在建设用地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用地需求及主管部门审批用地面积,绘制出拟用地范围线,并按“四线”等规定对用地范围线进行检审。二是工程红线的绘制。在建设项目工程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在保证相关控制间距要求的前提下绘制出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后,再对建筑方案尺寸进行检审。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绘制完毕后,按要求在图中填写各项规划指标,并对指标进行检审。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用地红线图的绘制。在建设用地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用地需求及主管部门审批用地面积,绘制出拟用地范围线,并按“四线”等规定对用地范围线进行检审。二是工程红线的绘制。在建设项目工程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在保证相关控制间距要求的前提下绘制出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后,再对建筑方案尺寸进行检审。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绘制完毕后,按要求在图中填写各项规划指标,并对指标进行检审。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绘制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城乡建设项(2022-2024)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5号)第294 项建筑工程项目指标复核项目,建设总投资50万元,2022年度建设投资约2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我局为建设主体单位启动实施。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自从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绘制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一是用地红线图的绘制。在建设用地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用地需求及主管部门审批用地面积,绘制出拟用地范围线,并按“四线”等规定对用地范围线进行检审。二是工程红线的绘制。在建设项目工程审批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在保证相关控制间距要求的前提下绘制出拟建(构)筑物的理论位置后,再对建筑方案尺寸进行检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红线定位图绘制项目2023年资金到位21万元,实际完成20.58万元,执行率为98%。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成本节约年度目标值≤21万元,实际完成20.58万元;
数量指标:全年协助全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数年度目标值1个,实际完成1个;
质量指标:工程项目完成的质量合格率年度目标100%,实际完成100%;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市形象和美观度年度目标≥70%,实际完成≥80%。
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工作任务时效年度目标值100%,实际完成98%;
生态效益指标:合理规划土地使用,避免浪费和过渡开发年度目标值≥90%,实际完成90%;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年度目标值100%,实际完成98%;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经费项目按照年初预算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为99.7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经费项目,执行率9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面积6749亩,测算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前,收集全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军事、民生应急等项目用地需求,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质量指标:编制报告质量达标率≤95%,测算依据考察编制报告质量达标率;
时效指标:编制报告完成时间30天,测算依据上级规定时限内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更准确、更客观的了解实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提升≤98%,测算依据考察是否有利于更准确、更客观的了解实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测算依据走访人民群众反馈意见。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资金≤6万元,测算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测算。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经费评审资金为5.96万元,因此与预算资金产生偏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评审的资金数额为准,支付此项目工作经费。附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为实现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有效实施老河口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主要为编制《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机制,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经费最后评审为5.96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前,收集全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军事、民生应急等项目用地需求,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编制拟供应计划。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测绘编制工作经费2023年资金到位5.96万元,完成执行率为99%。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成本节约年度目标值≤6万元,实际完成值5.96万元。
数量指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面积年度目标值6749亩,已保障全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军事、民生应急等项目用地需求,实际完成6749亩。
质量指标:编制报告质量达标率年度目标值≤95%;实际完成95%。
时效指标:编制报告完成时间年度目标值30天,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实际完成30天。
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更准确、更客观的了解实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提升年度目标值为≤98%,已保障全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军事、民生应急等项目用地需求,实际完成98%。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度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七、2023年度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山体边坡
治理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本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山体边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金额150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向该项目下达了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130万元(鄂财建发〔2018〕34号),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项目拨付20万元的补助经费。
本项目前期实际支付资金100.43万元,2023年度预算10.85万元,实际支出10.85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预算资金≤10.85万元;测算依据年初预算数;数量指标:工程治理数量1个;测算依据中标合同;质量指标:工程验收质量100%,测算依据工程验收报告;时效指标:工程实施进度时效率100%,测算依据工程竣工报告;生态效益指标:实施区生态环境情况≤90%;测算依据工程区域周边环境改善和走访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满意度:灾害体周边居民≤95%。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根据自查,项目未有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发生,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等达到绩效目标指标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山体边坡应急治理工程于2020年5月18日全部完工,10月25日通过项目初验。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应保留部分质保金待项目终验后支付,项目于2022年7月1日由襄阳市局组织终验,因此资金拨付有所延迟。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体系。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资金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规范资金核算及使用,坚决避免资金闲置和违规支出。积极落实该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和财政评审。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一是根据隐患点的实际情况逐个制定防治工作规划,明确每个隐患点的防治方式,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二是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下达后,我局将严格规范资金核算及使用。
附件1:2023年度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牛头山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及绩效目标
2017年2月,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称为“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地质灾害排查过程中发现洪山路社区山体边坡存在潜在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威胁到坡脚3 户居民和一座加油站油库的安全。为了尽快消除此处地质灾害险情,确保受威胁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该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依据《老河口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河财发[2022] 33号),本着绩效目标设立明确、便于开展绩效评价的原则,项目设置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产出指标包括完成工程治理项目1处,工程实施进度为按时完成,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预算执行率达到100%;效益指标包括保护威胁资产850万元,保护威胁人员12人,实施区生态环境有效提升;满意度指标包括灾害体周边居民满意度达到95%。
2.项目资金情况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局本着专款专用、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合理、有效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项目、预算金额和施工进度使用资金。
本项目治理资金150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向该项目下达了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130万元(鄂财建发〔2018〕34号),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项目拨付20万元的补助经费,资金实际支付131.77万元,结余18.23万元,余款近期支付。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河财发[2022] 33号)要求,我局对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山体边坡应急治理项目进度、资金执行、产出效果、绩效目标完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查找和解决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力度,防范化解地灾防治领域重大风险。
2、绩效评价原则、方法和标准
(1)评价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①科学规范原则;
②公正公开原则;
③分级分类原则;
④绩效相关原则。
(2)评价方法和标准
绩效自评主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分。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
绩效自评的得分评定方法分为两类:一是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二是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收集资料逐项进行目标分析、评价报告撰写及提交3个阶段。
1、前期准备
时间安排:2022年7月10-13日。
前期准备主要包括学习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分析和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向老河口市财务局和我局财务部门汇报请教,了解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事宜。
2、逐项目标分析
时间安排:2022年7月14日-20日
此项工作主要是对省级财政支持的工程治理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并对照绩效目标进行逐步证明验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数据整理,利用比较法等多种分析方法,从本年度绩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并对产出指标的贡献度进行分析衡量,最终确定此次绩效指标是否达到或没有达到的原因。
3、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安排:2022年7月21日-22日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洪山嘴镇洪山路社区山体边坡应急治理工程2021年预算支出资金49.57万元,我局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积极开展了相应的工作,资金已使用31.34万元,结余18.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3%。结余资金近期将支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质量指标和成本指标四个二级指标。我局根据项目自查自评,数量指标(含工程治理数量一个三级指标)、时效指标(含工程实施进度一个三级指标)、质量指标(含工程验收质量一个三级指标)和成本指标(含预算执行率一个三级指标)的实际绩效目标都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值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三个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含保护威胁资产一个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含保护威胁人员一个三级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含实施区生态环境情况一个三级指标)的实际绩效目标都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值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一个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含灾害体周边居民满意度一个三级指标)的实际绩效目标都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值。通过开展工程治理,保护了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灾害体周边居民满意度大于95%。
总体来说,本项目目前暂未有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发生,项目绩效指标符合相关进度及申报指标范围。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我局将突出效果导向,切实加强项目问题的自查及整改,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地质灾害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编报。
2、拟公开情况
绩效评估结果良好。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体系,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对浪费资金或资金使用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实行追责、问责。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八、2023年度农房补充调查项目(二期)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2023年度农房补充调查项目(二期)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85.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项目预算数227万元,执行数121万元,执行率53%。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农房补充调查户数约7.78万户;测算依据为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关政策,充分利用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建立电了表单,以村(社区)为单位填报《老河口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补办用地手续审批台账》(简称《用地审批台账》),由村(社区)申报,国上所(分局)审核,乡(镇、办)人民政府审批。质量指标建立全市域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合格率≤98%,测算依据以村(社区)为单位填报《老河口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补办用地手续审批台账》;时效指标及时完成任务时效为≤98%,测算依据为农房调查方案;经济效益指标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90%;社会效益指标实现“全国一张图”, 科学编制“多规合一”规划奠定基础≤98%;测算依据实现全市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社会效益为今后“以图管地”,实现“全国一张图”, 科学编制“多规合一”规划奠定基础;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有机结合,建立农村村庄权籍管理数据库,实现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全覆盖;可持续发展建立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8%;测算依据为农民维护不动产权益提供有效保障,从而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农房补充调查项目经费≤764.19万元,测算依据为根据招投标中标合同;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该项目在资料整理中,存在缺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力度,确保2023年底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2023年度农房补充调查项目(二期)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房地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在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两权”调查成果形成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房调查为一体的农房调查、测绘成果数据库。该项目总工作量约为12.28万户,其中一期完成约4.5万户(由大数据中心负责实施),二期约为7.78万户由我局组织实施。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我市于2020年9月,开始对全市该项目总预算826.08万元,2023年按照当年工作任务量支付资金121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从项目工作开展我局马上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成立了项目工作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绩效申报、跟踪、评审各项工作,确保人员稳定。二是扎实自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按照评价的内容及方法对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逐一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9月,该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与外协单位签订了《测绘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64.19万元。2023年,本级财政拨付专项经费121万元,按照与协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已于当年底支付121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房补充调查户数约7.78万户,完成主体工作,并为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保障,切实完成了2023年各项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现全市域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有机结合,建立农村村庄权籍管理数据库,实现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全覆盖;建立全市域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为今后“以图管地”,实现“全国一张图”, 科学编制“多规合一”规划奠定基础。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户对该项工作积极配合,对调查结
果满意,满意度指标完成高。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部门自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同时,更要建章立制,对浪费资金或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个人实行追责、问责,甚至处罚。
- 其他佐证材料
无

九、2023年度丹河谷组群协同发展策略项目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2023年度丹河谷组群协同发展策略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96.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项目为2023年新增项目预算数186.2万元万元,执行数186.2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预算资金≤186.2万元,测算依据招投标中标合同。
数量指标:丹河谷组群协同发展规划面积≥6726平方公里;测算依据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襄阳都市圈,在襄阳市、十堰市联合推动下,丹江口市、老河口市、谷城县拟高起点、高标准组织编制《丹河谷城市组群协同发展策略与行动规划》;
质量指标:规划结果考核合格率≥95%,测算依据根据已编制完成初步方案;
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工作任务时效≥95%;测算依据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节点完成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90%,测算依据是推动两地三市在生态环境、空间格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协同发展,纳入省级战略;
生态效益指标: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生态安全底线≥85%,将交通、产业、生态、公服配套等方面的规划核心思路融入襄阳市都市圈规划,为三地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规划指引;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因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考核工作尚未考核完毕,因此产生偏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大考核工作办度,争取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附件:2023年度丹河谷组群协同发展策略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在融入襄阳都市圈“一总规、五分规、十专规”规划体系的基础上,按照襄阳市都市圈发展战略规划,丹河谷是襄阳都市圈西翼重要城镇发展区。在新时代背景下,丹河谷应立足推动空间资源调控与跨区域共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合理安排好各项空间资源要素,形成结构科学、开发有序、集约高效、安全韧性的空间发展格局。为此,需将丹江口市、老河口市、谷城县三县市行政管辖全域作为研究范围,以期成为襄阳市都市圈发展战略规划的
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协同发展策略研究;(二)重点项目建设行动;(三)重点专题研究。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我市于2023年,开始对全市该项目总预算675.5万元,2023年按照当年工作任务量支付资金186.2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提交最终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为2023年新增项目预算数186.2万元万元,执行数186.2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预算资金年度目标值≤186.2万元,实际完成值186.2万元;
数量指标:丹河谷组群协同发展规划面积年度目标值为≥5700平方公里,实际完成值6726平方公里;
质量指标:规划结果考核合格率年度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为80%;
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工作任务时效年度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80%;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年度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80%;
生态效益指标: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生态安全底线年度目标值为≥85%,实际完成值为85%;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年度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5%。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部门自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同时,更要建章立制,对浪费资金或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个人实行追责、问责,甚至处罚。
- 其他佐证材料
无

十、2023年度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40万元。本项目森林(育(目标树)营)总规模1000亩,涉及王甫洲国有林场5个小班。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40万元。
2.执行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科学的分配了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符合财政部预算下达的文件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应用了绩效评价结果。
2.资金下达情况。已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及时下发资金。
3.资金拨付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执行,资金拨付时无截留资金。
4.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虚列开支、擅自调整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5.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下达资金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细化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与财政部下达的对应,并按照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相应调整绩效目标,在部门协作,项目组织实施中,采用了中期评估,绩效运行监控,总结验收等有效管理措施,档案管理规范。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相应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40万元。
2.全年实际完成情况。40万元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森林质量提升目标面积1000亩,实际完成1000亩,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森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总投资40万元,其中直接投资32.3万元,占总投资的80.7%,间接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的19.3%。
5.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对森林资源保护有利。
6.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7.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落实天保工程区外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接受社会监督。绩效评价报告将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均未发现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一、2023年度2021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项目按照年初预算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为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项目总资金131万元,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2021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耕地保有量83.0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68.56万亩;
质量指标:提升耕地质量保护
社会效益指标:农户耕地保护意识提升93%以上;
环境效益指标: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升93%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5%以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扩大耕了面积受到限制力度不大,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耕地任务步伐小,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面积相同、质量速度稍慢。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预算做到精准,年中执行到位。
2.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本行政区域内耕地面积、目标、责任等,结合我市实际,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
一是2021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项目预算131万元,2023年预算资金56.68万元,全年完成预算资金支付56.68万元。
附件:2023年度2021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一是健全目标责任制。市政府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各级乡镇(办事处)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确定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本行政区域内耕地面积、目标、责任等,结合我市实际,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
二是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保证粮食安全,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要求,认真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加大耕地保护宣传,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力度,宣传土地基本国策国情和法律政策,增强人们依法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全方位推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加强全市耕地动态监测,建立并实行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对全市基本农田进行实地核查,圆满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达到了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要求。
三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好耕地占一补一制度,严把建设占用耕地的审批关。申报的涉及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均在申报用地前,落实了补充耕地任务,切实做到了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面积相同、质量不降低。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并报市政府出台了《老河口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分工作实施方案》、《老河口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2021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目标任务完成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项目预算131万元,全年完成预算资金支付131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自从2021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加强基本农田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建立并实行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对全市基本农田进行实地核查,圆满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财政拨付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将该资金拨付到位。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产出指标:耕地保有量83.0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68.56万亩;
质量指标:提升耕地质量保护
社会效益指标:农户耕地保护意识提升95%以上;
环境效益指标: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升95%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十二、2023年度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16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16万元。
2.执行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科学的分配了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符合财政部预算下达的文件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应用了绩效评价结果。
2.资金下达情况。已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及时下发资金。
3.资金拨付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执行,资金拨付时无截留资金。
4.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虚列开支、擅自调整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5.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下达资金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细化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与财政部下达的对应,并按照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相应调整绩效目标,在部门协作,项目组织实施中,采用了中期评估,绩效运行监控,总结验收等有效管理措施,档案管理规范。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相应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目标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资金16万元。
2.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6万元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10860亩,实际完成10860亩,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为14.75元/亩。
5.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非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
6.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7.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落实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接受社会监督。绩效评价报告将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均未发现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三、2023年度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项目4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项目4万元。
2.执行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项目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科学的分配了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符合财政部预算下达的文件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应用了绩效评价结果。
2.资金下达情况。已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及时下发资金。
3.资金拨付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执行,资金拨付时无截留资金。
4.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虚列开支、擅自调整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5.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下达资金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细化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与财政部下达的对应,并按照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相应调整绩效目标,在部门协作,项目组织实施中,采用了中期评估,绩效运行监控,总结验收等有效管理措施,档案管理规范。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相应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目标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项目资金4万元。
2.全年实际完成情况。4万元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项目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0.4665万亩,实际完成0.4665万亩,完成率100%。
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4.75元/亩。
4.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6.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林区(林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落实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接受社会监督。绩效评价报告将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均未发现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3年度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襄阳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规( 2024 )10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鄂财环发[2023]10号)《襄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襄财环发[2023]31号)《襄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襄财环发[2023]32号),已分解下达老河口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21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1988万元、省级林业项目资金164万元。建设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面积14329.42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7627.51亩、退化林修复面积3761.27亩;森林抚育总面积2940.64亩。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老河口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988万元、省级林业项目资金164万元。项目建设共需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面积14329.42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7627.51亩、退化林修复面积3761.27亩;森林抚育总面积2940.64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招投标合同执行。
-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等情况)
襄阳市财政局文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襄财环发[2023]3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襄财环发[2023]32号),共分解下达老河口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2152万元,该资金已拨付到位。按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审批、划拨,截至目前该项目支付资金300万元,资金执行率15%。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老河口市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面积14329.42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7627.51亩,已完成5733亩;退化林修复面积3761.27亩,已完成2154亩;森林抚育总面积2940.64亩,已完成1856亩,截至2月底完成项目绩效目标68%。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老河口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造林面积共计14329.42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7627.51亩、退化林修复面积3761.27亩;森林抚育总面积2940.64亩。截至目前,当期指标任务完成率68%。该项目的实施解决就业人数800人以上;人工造林充分提供林地利用率,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效果显著;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有效提高林业生态效益、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可持续发展效果显著。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无偏离建设目标现象。下一步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工作,迅速推进,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全部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估结果良好,今后要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六、附件
襄阳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老河口市)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中央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2023年度中央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99.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项目为2023年新增项目预算数760万元,执行数760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社会成本指标:建立成果数据库≥90%;
数量指标:全市辖区内113个班图;
质量指标:历史遗留矿山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95%;
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工作任务≥95%;
生态效益指标:矿山生态修复≥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财政已将资金下达我局,项目现正在政府采购前期准备阶段,资金暂未拨付使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尽快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项目尽早开工,项目严格按要求实施,规范资金拨付使用。
附件:2023年度中央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查明我省历史遗留矿山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形成标准统一、信息可靠的数据库存,为编制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生态修复工程、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政策等提供决策支撑。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为2023年新增项目预算数760万元,执行数760万元,执行率10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提交最终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为2023年新增项目预算数760万元,执行数760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成本指标:建立成果数据库≥90%;
数量指标:全市辖区内113个班图;
质量指标:历史遗留矿山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95%;
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工作任务≥95%;
生态效益指标:矿山生态修复≥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部门自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同时,更要建章立制,对浪费资金或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个人实行追责、问责,甚至处罚。
- 其他佐证材料
无

十六、老河口市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有二个,分别为2021年度至2023年度老河口市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绩效指标评分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打分。我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收集资料逐项进行证明,经过相关资料整理及分析结果,并参照《老河口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逐项对每个绩效指标进行打分,将所有的指标得分值直接相加得出总分,鄂财环发[2022]13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目标自评得分99.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5月省财政厅下达了40万元的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经费(鄂财环发〔2021〕18号),主要用于老河口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排查、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调查、机构和技术支撑能力等工作。执行率为0%。其原因:2022年3月省财政厅下达了40万元的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经费(鄂财环发〔2022〕13号),主要用于老河口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资金暂未支出使用。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二个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应急调查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并按时编制和启动2021年、2022年、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总体来说,项目实际完成绩效指标符合相关进度及申报指标范围内。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根据自查,目前暂未有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发生,但2022年项目资金下达后,2023年虽然完成了相应工作,但项目资金暂未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2年项目资金下达后未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2023年才开始起动招投标导致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缓慢,预算执行率未达到绩效目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参照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情况科学编制预算。
(2)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体系。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资金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规范资金核算及使用,坚决避免资金闲置和违规支出。
(3)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项目资金,2023年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近期使用。
附件2: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及绩效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总体部署,开展老河口市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建设、完善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以及科普宣传、地质灾害巡排查等工作,建立科学化综合治理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依据《老河口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本着绩效目标设立明确、便于开展绩效评价的原则,分别设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地质灾害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绩效目标包括开展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各种地质灾害防治演练,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受威胁群众培训;编制并按时启动年度实施方案;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提高等。通过地质灾害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5月省财政厅下达了40万元的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经费(鄂财环发〔2021〕18号),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已全部支出使用。
2022年3月省财政厅下达了40万元的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经费(鄂财环发〔2022〕13号),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资金暂未使用。
2023年才开始起动实施招投标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我局对2023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度、资金执行、产出效果、绩效目标完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查找和解决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力度,防范化解地灾防治领域重大风险。
2、绩效评价原则、方法和标准
(1)评价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①科学规范原则;
②公正公开原则;
③分级分类原则;
④绩效相关原则。
(2)评价方法和标准
绩效自评主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分。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
绩效自评的得分评定方法分为两类:一是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及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二是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召开了绩效评价专题会议,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成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查阅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了解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核实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评价该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召开评价工作小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收集资料逐项进行目标分析、评价报告撰写及提交3个部分。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收集资料逐项进行目标分析、评价报告撰写及提交3个阶段。
(1)前期准备
时间安排:2023年3月28-31日。
前期准备主要包括学习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分析和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向老河口市财政局和我局财务部门汇报请教,了解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事宜。
(2)逐项目标分析
时间安排:2023年4月1日-7日。
此项工作主要是对省级财政支持的地质灾害能力建设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并对照绩效目标进行逐步证明验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数据整理,利用比较法等多种分析方法,从本年度绩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并对产出指标的贡献度进行分析衡量,最终确定此次绩效指标是否达到或没有达到的原因。
(3)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安排:2023年4月8日-9日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40万元,我局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积极开展了相应的工作,资金已全部使用,预算执行率0%。
2022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40万元,我局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积极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但由于未开展项目招投工作,预算执行率为0%,未达到预期指标。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二个二级指标。我局根据项目自查自评,数量指标(含地质灾害巡排查、培训技术人员、培训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开展隐患点群测群防比例五个三级指标)以及时效指标(含按时编制并启动2021、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实施一个三级指标)的实际绩效目标都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值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二个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较过去、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及时性较过去三个三级指标)以及社会效益指标(含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一个三级指标)的实际绩效目标都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值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提升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一个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含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二个三级指标)的实际绩效目标都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值。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提升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群众满意度大于90%。
总体来说,2023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目前暂未有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发生,项目绩效指标符合相关进度及申报指标范围。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拟公开情况
绩效评估结果良好。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体系,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十七、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资金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资金完成情况自评得分98.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资金48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节约≤48万元;
数量指标:人工造林面积7627.51亩;
质量指标:苗木成活率≥85%;
时效指标:完成工作任务100%;
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保护≥95%;
服务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度≥98%。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任务完成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效益与实际完成值产生轻微偏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有效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资金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专项资金48万元,绩效目标为:完成森林抚育面积森林抚育 2940.64 亩,补贴标准:100元/亩,其中直接费用95元/亩;间接费用5元/亩。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资金48万已全部到位。根据实施方案,直接用于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的费用48万元,占总投资的95%;间接费用4万元,用于项目设计、自查等项目资料存档管理等,占总投资的5%。已根据项目建设资金分配标准全部拨付到位。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写入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资金预算48万元,完成森林抚育面积2940.64 亩,已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期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100%。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项目资金,当期指标任务合格率达到85%以上,完成率达到100%;通过抚育管理有效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评价时间点,完成2022年森林抚育2940.64 亩,补助资金48万已全部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兑现,当期绩效目标完成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评价时间点,有效维护森林健康,提高生态、社会效益等可持续发展效果显著。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自评结果,对于持续性、连续性项目能做到更精准,更合理申报预算资金;对于新增性、一次性项目在申报预算资金上也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 其他佐证材料
无

十八、2023年度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
2.执行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科学的分配了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符合财政部预算下达的文件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应用了绩效评价结果。
2.资金下达情况。已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及时下发资金。
3.资金拨付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执行,资金拨付时无截留资金。
4.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虚列开支、擅自调整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5.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下达资金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细化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与财政部下达的对应,并按照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相应调整绩效目标,在部门协作,项目组织实施中,采用了中期评估,绩效运行监控,总结验收等有效管理措施,档案管理规范。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相应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目标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老河口市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
2.全年实际完成情况。4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3年完成造林0.5万亩。
2.质量指标。2023年造林面积合格率为95%,森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为95%,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为95%,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为100%。
3.时效指标。2023年造林任务完成率为90%,森林可持续经营任务完成率为90%。
4.生态效益指标。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挥生态效益增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非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明显有利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5.社会效益指标。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6.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落实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工作中,未出现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工作开展顺利。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接受社会监督。绩效评价报告将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均未发现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九、老河口市2023年度耕地保护资金项目
自评报告
一、自评总体情况
依据《湖北省耕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度耕地保护资金拟用于全市耕地保护巡查、宣传、基础设施维护及配备相关设备、耕地流失问题整改、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等方面,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作用,确保产出、效益等各项指标全面、高质量完成。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指标明确,所有支出均严格按照预算列支,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依据《湖北省耕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度耕地保护资金拟用于全市耕地保护巡查、宣传、基础设施维护及配备相关设备、耕地流失问题整改、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等方面,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作用,确保产出、效益等各项指标全面、高质量完成。目前,所有支出均严格按照预算列支,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4.58%。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市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83.76万亩,截至目前实有耕地面积为87.58万亩(2023年变更调查“一上”数据);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75.44万亩,我市实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5.449万亩,已全部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完成了我市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依据2023年10月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鄂政办发〔2023〕33号),因我市耕地保护成效突出,受到通报表扬并在省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中安排400万元予以奖励。
(2)效益指标。通过耕地保护宣传,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给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大家“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意识,增强了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自觉性,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耕地流失问题整改,守好守牢了耕地红线,保障了粮食安全,既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也取得了群众的满意、上级的认可。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因部分耕地保护工作未全面展开,导致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同时,因种植粮食作物效益偏低,农村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农业结构转型,农民更加愿意选择种植果树、生长周期快的林木、挖塘养鱼等,容易产生耕地“非农化”和耕地“非粮化”情况。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预算资金执行上,结合年度工作时间节点和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调整,促进各项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同时,在日常工作上,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执行力。结合日常巡查,进一步梳理我市耕地底数,针对相关问题,积极优化耕地保护相关措施,在合理利用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解决耕地流出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对属于新增问题加强整改力度,确保农田农用、良田粮用,降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发生。

二十、2023年度收储地块临时管护及房屋围墙修缮工程
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收储地块临时管护及房屋围墙修缮工程项目7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执行率情况:2023年办公经费项目当年预算数为160万元,实际执行数17.8万元,执行率1.1%。
2.完成的绩效目标:(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成本指标:修缮维护工程款17.8万元;社会成本指标:产生的社会成本95%,生态环境成本指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成本指标90%;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项目数量指标12宗已收储地块;质量指标:保障收储地块的安全93%,时效指标:规定的1年时限内完成工作;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指标:收储地块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效益17.8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减少地块的安全隐患98%;生态效益指标:维护地块以合理利用产生的收益96%;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受益对象满意度95%。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是7%。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国有租赁资金维护维修成本经费支出未完成本年初考核目标,该项目费用成本有突发性情况发生。
2、产生的经济效益没有达到年初的预算指标,存量资产的租赁业务手续不够完善。
3、相关单位未及时提交资金拨付所需材料,未能拨付款项。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缩减成本开支,规范使用资金,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使用。
2.制度更完善的租赁手续,使工作更加的合规合法。
3.清理项目应付未付资金情况,完成资金支付。
附件:2023年度收储地块临时管护及房屋围墙修缮工程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收储地块临时管护及房屋围墙修缮工程的立项依据:对收储地块进行管护及储备地块的房屋、围墙修缮工程,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的通知精神,土地储备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贯彻《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调控土地市场、推动节约集体用地、落实规划、保障民生用地。
-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房屋租赁收入业务经费均为常年性支出,该笔资金用于对收储地块存在围墙坍塌、大门破旧、房顶漏水,对破旧地方进行维修;收储地块租赁前评估服务费,在2023年度还有7%未实施到位。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组织实施过程,对该笔资金均已用于对收储地块进行管护及储备地块的房屋、围墙修缮工程,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预算执行情况执行率93%。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租赁国有资产单位12宗,租赁资产收入17.8万元;质量指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率100%,资金使用合理性95%;成本指标:国有资产维护成本80%,降低房屋损耗,房屋厂院安全率100%。根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将更加准备的完成年初预算准备工作,保障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指标,收储工作顺得进行95%,经济效益指标:盘活存量资产85%,生态效益指标:资金使用范围100%,可持续影响指标,资金经营规划9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根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应完成盘活收储的存量资产,合理合法租赁,使其达到最佳资产开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相应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根据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将会更加的做好土地收储工作,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部门自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时时进行实地踏勘,对收储地块的安全措施做到位,避免危险的存在,完善地块的管护,尽早达到出让条件,完成资金的回流。
- 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二十一、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与咨询服务费项目
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与咨询服务费项目85.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执行率情况: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与咨询服务费项目当年预算数为15万元,实际执行数8.1万元,执行率54%。
2.完成的绩效目标:(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成本指标:产生的经济成本指标8.1万;社会成本指标:拟收储地块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填报95%,生态环境成本指标:相应生态环境影响力的成本指标90%;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服务项目数量2项;质量指标:保障土地储备市场的稳定运行93%,时效指标:规定的1年时限内完成储备计划的编制和系统填报工作;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指标:修改完善土地储备数据库8.1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合理确定年度储备规模98%;生态效益指标:土地储备计划的运行96%;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相应的服务受益对象满意度95%。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是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土地储备规划不合理,编制过程中,储备范围过大或过小,把控不全,规划存量土地不足、土地储备用途单一。
2、土地储备管理不规范,给市场和社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3、土地储备的开发成本较高,使得土地储备计划执行困难。
(四)下一步拟进措施
1.在制定土地储备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城市未来发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范围和储备用途。同时,要注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尽量避免土地闲置和浪费。
2、建立土地储备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储备计划的执行和监管。同时,加强对土地储备情况的公开透明,保证储备土地的合法合规。
3、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改进,降低土地储备的开发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储备计划的管理,促进土地储备项目的规模效应,降低开发成本。
附件:2023年度收储地块临时管护及房屋围墙修缮工程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合理确定老河口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和供规模、结构、布局及资金来源,确定年度储备规模,梳理本年储备地块,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完成本年度土地地储备计划,拟收储地块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填报。
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的通知精神,土地储备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贯彻《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调控土地市场、推动节约集体用地、落实规划、保障民生用地。
-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与咨询服务费为常年性支出,该笔资金用于对收储地块制定储备计划的编制工作,清晰当年可用于收储和出让地块的情况,在2023年度还有5%未能实施到位。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组织实施过程,对该笔资金用于对收储地块制定储备计划的编制工作,清晰当年可用于收储和出让地块的情况,支付服务过程产生的咨询费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预算执行情况执行率54%。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服务项目数量2项;质量指标:保障土地储备市场的稳定运行93%,时效指标:规定的1年时限内完成储备计划的编制和系统填报工作;根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将加强对年初预算准备工作,督促服务对象对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相应的储备依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指标:修改完善土地储备数据库8.1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合理确定年度储备规模98%;生态效益指标:土地储备计划的运行96%;根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对收储与出让地块的相关信息据实提供,以便于制定出合规合理的编制计划。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相应的服务受益对象满意度95%。根据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储备中心将会更加的做好土地收储工作,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部门自评情况,土地储备的规模不断扩大,其开发能力和项目效益也不断提升,推动土地储备的整合和扩张,通过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等方式,提高规模效应,增加相关的业务能力。
- 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二十二、2023年度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经费财政预算资金总额20万元,当年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至目前,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指标值。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人均野生动物巡护面积和野生动物巡护人员年度任务完成率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人均野生动物巡护面积和野生动物巡护人员年度任务完成率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其原因:对偏远的水库、河流无水上交通工具,无法全方位巡护。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加强多部门联合,形成联防机制。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3年度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附后,格式参见附1)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保护老河口市生物的多样性,确保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存环境安全,提高了老河口市生态环境,在全社会形成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2023年度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20万元全部到位,根据实施方案,直接用于野生动物保护费用20万元。已根据项目建设资金分配标准全部拨付到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成效显著。此项目为常年性、常年性项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写入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经费预算20万元,保护老河口市生物的多样性,确保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存环境安全,提高了老河口市生态环境,已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期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当年完成老河口市野生动物管护面积1400余平方公里,维护老河口市生物的多样性,生态环境得到提高。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汉江流域的管护,老河口市的生物多样性日益完善,候鸟迁栖数量越来越多。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自评结果,与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通过对汉江流域的管护,老河口市的生物多样性日益完善。
(五)其他佐证材料

二十三、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算资金20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3年计划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0万亩,当年实际完成1.2万亩,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98%;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程度均为轻度发生,实现全年无灾害面积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全年实际完成95%以上。项目涉及职工和群众满意度≥85%,实际完成80%,未完成原因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率较低,防治宣传培训、科技下乡服务力度不够。通告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经济增长、生态效益显著,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率较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培训、科技下乡服务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发动,提升防治责任意识。全方位、深层次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提高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群众的知晓率,增强森林经营单位或个人防治责任意识,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共同维护辖区森林生态安全。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服务,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能手,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升病虫害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降低化学农药用量,保障林业生产、林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高辖区群众满意度指数。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根据当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情况,结合上年度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科学制定年度防治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防治资金,重点抓好林业有害生物动态监测、统防统治、检疫监管、宣传发动等重点工作,维护全市森林生态安全。
附件: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进一步推进现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年度绩效目标。2023年计划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0万亩,当年实际完成1.2万亩,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98%,无公害防治率≥90%,全年无灾害面积发生,实现预期管理目标。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群众知晓率≥85%,服务林区职工、辖区民众对森防工作的满意度≥85%,林业经济增长显著,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2.项目资金情况。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算资金20万元,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2万亩,资金执行率100%。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辖区本土常发性、外来入侵物种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检疫执法、综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防治药剂采购及人工除害处理劳务费用等支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1月上旬,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2023年防控成效检查结果,组织考评专班,对照年度实施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对年度防控工作和防控效果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运行情况,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履职尽责情况,总结年度防治工作经验,查找相关部门和涉木企业(个人)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年度评价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纳入林长制考核范畴。评价方式主要采取实地评估和室内座谈、查阅防治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年度防治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该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2万亩,占年初设定目标的120%。
质量指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全年无成灾面积发生)。
时效指标:本土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重点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现无疫情目标。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指标:积极推广应用无公害防治技术和药剂,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5%。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项目涉及职工和满意度达到80%以上。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坚持“防重于治”新理念,按照省、襄阳市年度防治目标考核标准,根据上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经验,科学测算本年度防治各项绩效目标,细化实施方案,确保资金预算精准、项目实施精准、事中监管到位,事后评估科学,对实施过程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公开,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五)其他佐证材料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验收,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在预算执行上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报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等制度,在市财政部门监督下运行,及时公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组织、个人或社会团体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二十四、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运转经费
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办公运转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办公经费财政预算资金总额35万元,用于湿地保护与管理,日常巡查巡护,鸟类监测,环境治理及巡护车船运行,当年执行数35万元,执行率100%。
- 数量指标: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保障率100%.实际完成95%,未能达到年初目标其原因在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 质量指标: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达标率100%,实际完成98%,未能达到年初目标其原因是湿地保护修复难度大,管理范围广,今后将加强管控维护,有效完成工作达标率。
- 时效指标:保障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时效12个月完成目标。
- 生态效益指标:环境得到改善95%,生态得到保护,已完成目标。
5.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5%,已完成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存在的不足: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工作效率有待提高,需加强对湿地恢复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1、部门预算做实做细,减少指标执行偏差率。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我单位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附件: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办公运转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保护老河口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内的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老河口西排子湖湿地的多种功能效益、开展湿地科研监测及合理利用。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运转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湿地日常巡护和保洁、车辆和巡护船维护保养、工作日常运转开支等以确保湿地公园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维护管理。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主管股室对项目建设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经自评,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办公经费财政预算绩效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办公运转经费项目预算数额为35万元,实际完成35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目前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保障率达到95%以上。
质量指标:目前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加强工作质量,严把质量关。
时效指标:保障西排子湖湿地公园工作时效达到12个月,已完成目标。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湿地保护修复周边环境改善率达95%以上,常年环境有效保护日益增长。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对湿地保护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提高群众意识,保护生态环境人人参与,逐步提高环境质量完成目标。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提升国家评估验收筹备质量。按照《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评分标准》,按照优良的评分标准来逐项对照分析,逐项完善提升建设验收内容,认真梳理验收工作整个流程,有针对性的提升宣传活动频次、湿地氛围的营造、湿地保护与修复、社区共建扩展、档案素材、验收资料收集等。力争通过与省、国家局充分汇报,争取在今年丰水期开展湿地公园国家级评估验收,确保通过并获得授牌。根据上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经验,科学测算本年度湿地生态保护各项绩效目标,细化实施方案,确保资金预算精准、项目实施精准、事中监管到位,事后评估科学,对实施过程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公开,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二十五、2023年度林改减征“两金”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自评得分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财政预算资金总额31万元,当年执行数31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至目前,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指标值。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林木管护率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林木管护率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其原因:偏远的地方管护力度较弱。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确保全市滥砍滥伐现象减少。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3年度林改减征“两金”项目自评表(附后,格式参见附1)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鄂林办规文件,积极认真地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了林业经营者负担,提高林农植树造林积极性。
-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2023年度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经费项目31万元全部到位,根据实施方案,直接用于森林资源管护费用31万元。已根据项目建设资金分配标准全部拨付到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成效显著。此项目为常年性、常年性项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写入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3年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经费预算31万元,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切实减轻了林业经营者负担,提高林农植树造林积极性,已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期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当年完成人均林木管护达到1.7万株,提升森林林分结构,生态效益得到提高。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减征“两金”减轻林农负担,维护了林区稳定,促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农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自评结果,与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二十六、2023年度2022年林改减征“两金”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度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财政预算资金总额13.16万元,当年执行数13.16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至目前,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指标值。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群众满意度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群众满意度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其原因:法律政策宣传不全面。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服务能力。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林改减征“两金”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鄂林办规文件,积极认真地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了林业经营者负担,提高林农植树造林积极性。
-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2022年度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经费项目13.16万元全部到位,根据实施方案,直接用于森林资源管护费用13.16万元。已根据项目建设资金分配标准全部拨付到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成效显著。此项目为常年性、常年性项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写入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2年林改减征“两金”财政转移支付经费预算13.16万元,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切实减轻了林业经营者负担,提高林农植树造林积极性,已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期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当年完成人均林木管护达到1.7万株,提升森林林分结构,生态效益得到提高。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减征“两金”减轻林农负担,维护了林区稳定,促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自评结果,与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二十七、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总额100万元,当年执行数95.02万元,执行率9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至目前,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指标值。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森林资源管护劳务费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森林资源管护劳务费年初目标与实际完成值产生稍有偏差,其原因: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加大管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改进办法,合理运用资金。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项目自评表(附后,格式参见附1)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规范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提升森林资源的管理能力和水平,遏止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非法消耗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林地保护管理提供支撑;提高成果时效,增强服务能力,为生态林业建设和民生林业建设的提供有力支撑。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经费项目100万元全部到位,根据实施方案,直接用于森林资源管护费用100万元。已根据项目建设资金分配标准全部拨付到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成效显著。此项目为常年性、常年性项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写入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经费预算100万元,提高了森林覆盖率,遏止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非法消耗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生态林业建设和民生林业建设的提供有力支撑。已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期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9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森林管护面积达到1200亩,人工造林成活率达到90%,提升森林林分结构,生态效益得到提高。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促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自评结果,与相关责任科室迅速与局财务科室对接,就该项目开展公平公正的自评,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二十八、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
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总额20万元,用于栽植楠树、女贞等树木约2755株,预算当年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100%。数量指标:栽植树木数量达2755株及以上,2023年度栽植2755株,完成目标。质量指标:树木成活率达90%及以上,实际完成88%,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在于树木成活率可能受气候、土壤、水分等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成活率未达到绩效目标。时效指标:按期完工率达100%,本项完成目标。经济效益指标: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30亩及以上,实际完成30亩,本项达标。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达20人,实际人数为20人,社会效益指标达标。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造林生态环境得到维护和改善,通过栽植树木提高了绿化面积,对生态环境起到了美化和改善的作用,故本项达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对森林植被恢复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5%及以上,本项达成目标。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总额20万元,用于栽植楠树、女贞等树木约2755株。
数量指标:栽植树木数量达2755株及以上,2023年度栽植2755株,完成目标。
质量指标:树木成活率达90%及以上,实际完成88%,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在于树木成活率可能受气候、土壤、水分等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成活率未达到绩效目标。时效指标:按期完工率达100%,本项完成目标。
经济效益指标: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30亩及以上,实际完成30亩,本项达标。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达20人,实际人数为20人,社会效益指标达标。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造林生态环境得到维护和改善,通过栽植树木提高了绿化面积,对生态环境起到了美化和改善的作用,故本项达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对森林植被恢复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5%及以上,本项达成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中的质量指标未完成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树木成活率可能受气候、土壤、水分等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成活率未达到绩效目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在设定部门预算目标时,要考虑到部分绩效目标可能受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并根据现实情况合理设定目标,减少指标执行偏差率,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做好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树木成活率。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重视绩效管理工作,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数,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尽可能做到决算与预算相一致。
附件: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总额20万元,用于栽植楠树、女贞等树木约2755株。本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不超过20万元。
-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栽植树木数量达2755株及以上;质量指标:树木成活率达90%及以上;时效指标:按期完工率达100%。
-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30亩及以上;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达20人;社会效益指标达标。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造林生态环境得到维护和改善。
-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对森林植被恢复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5%及以上。
-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总额20万元,用于栽植楠树、女贞等树木约2755株。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西排子湖国家公园管理处按照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绩效四个方面,围绕预算执行、项目目标、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维度,结合既定的自评内容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中的湿地保护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得分为98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总额20万元,用于栽植楠树、女贞等树木约2755株,预算当年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树木成活率可能受气候、土壤、水分等环境因素影响,导致苗木成活率未达到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栽植树木数量达2755株及以上,2023年度栽植2755株,完成目标。质量指标:树木成活率达90%及以上,实际完成88%,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在于树木成活率可能受气候、土壤、水分等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成活率未达到绩效目标。时效指标:按期完工率达100%,本项完成目标。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30亩及以上,实际完成30亩,本项达标。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达20人,实际人数为20人,社会效益指标达标。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造林生态环境得到维护和改善,通过栽植树木提高了绿化面积,对生态环境起到了美化和改善的作用,故本项达标。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对森林植被恢复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5%及以上,本项达成目标。
-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项目是2023年新增项目,上年度无自评结果。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二十九、2023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湖北省财政厅分解下达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监测补助,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1.82万亩(次),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湖北省财政厅分解下达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万元,资金拨付及时到位、执行率100%。用于松材线虫病日常动态监测、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枯死松树清理除治清理等建设内容。全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1.82万亩,清理枯死松树1716株,支出人工除害处理劳务用工费用1.0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制定的《湖北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环发〔2021〕35号)之规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用于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除治以及药剂采购、劳务服务等方面的支出,严格做到转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验收,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在预算执行上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报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等制度,在市财政部门监督下运行,及时公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组织、个人或社会团体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省财政厅下达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补助,全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1.82万亩,松材线虫病日常动态监测实现全覆盖,清理枯死松树1716株,做到应清尽清,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为0亩,实现无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目标,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当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1.82万亩。
(2)质量指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实现无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目标。
(3)时效指标。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10.0万元,实际发生支出人工除害处理劳务用工补助1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的降低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损失,促进地方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增强了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意识,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群众知晓率≥85%。
(3)生态效益。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生态、景观效益更加彰显,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更加牢固。
(4)可持续影响。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森林资源健康,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等起到举足轻重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森防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区职工、辖区民众对森防工作的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防治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加强辖区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重点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巡查工作力度,精准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二是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总要求,持续开展联防联控行动,确保防治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常态化开展检疫检查,从源头上阻截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疫情输入传播,维护全市森林生态安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由相关部门在政务网和单位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使用在各级巡视、审计、财政监督中无违规使用问题。
附: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十、2023年度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湖北省财政厅分解下达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补助,完成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面积0.25万亩(次),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湖北省财政厅分解下达中央林业改革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万元,资金拨付及时到位、执行率100%。用于全市辖区内绿色廊道、鄂北防护林工程、生态示范村庄、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枯死松树清理除治清理等建设内容。全年实际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8万亩,采购防治药剂支出5.7125万元,人工除害处理劳务用工费用支出4.287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制定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环发〔2021〕23号)之规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除治工作所需的设备购置、药剂采购、劳务用工补助以及防治机械所需费用等支出,严格做到转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验收,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在预算执行上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报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等制度,在市财政部门监督下运行,及时公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组织、个人或社会团体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省财政厅下达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万元用于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补助,下达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面积0.25万亩,实际完成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面积0.8万亩,辖区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通过采取综合防控措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为0亩,全年无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质量达到省、襄阳市林业部门要求,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当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8万亩。
(2)质量指标。当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实现无灾目标。
(3)时效指标。当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实现无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
(4)成本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10.0万元,实际发生支出10.0万元,主要包括采购防治药剂、人工除害处理劳务用工补助等费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的降低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损失,促进地方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增强了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意识,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群众知晓率≥85%。
(3)生态效益。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生态、景观效益更加彰显,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更加牢固。
(4)可持续影响。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森林资源健康,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等起到举足轻重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防治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加强辖区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重点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巡查工作力度,精准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二是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总要求,持续开展联防联控行动,确保防治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常态化开展检疫检查,从源头上阻截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疫情输入传播,维护全市森林生态安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由相关部门在政务网和单位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使用在各级巡视、审计、财政监督中无违规使用问题。
附件4: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