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3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财政局

老河口市民政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

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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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  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老河口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襄阳市委,以及老河口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发展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承担市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市内城市道路等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域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市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市域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落实儿童收养、儿童福利、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抓好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配合组建全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动其规范发展。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8个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老龄工作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老河口市婚姻登记中心、老河口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老河口市流浪乞讨救助站、老河口市社会救助中心、老河口市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老河口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老河口市殡葬服务中心、老河口市社会福利院、老河口市百花山公墓服务所。

部分2025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2025年,我局将聚焦“惠民安民争先创优目标”,按照“1267”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拓展民生保障成果,力争全襄阳市领先、全省一流、全面发展。

(一)紧扣“一条主线”。锚定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聚焦我市发展与优势资源,积极策划围绕民生发展的高质量项目,精准发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全部力量。同时,着眼民政业务多元特点,实施协同增效行动,紧扣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民政惠民政策社会效应最大化,创新推进上级部署的各类试点、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合力做好经验推广和典型宣传,为经济社会发展打好基础。

(二)抓实“两项工程”

一是抓实殡葬改革试点工程。围绕省民政厅殡葬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四项减免”等殡葬惠民工程,全力争取省级试点。

二是抓实平安民政建设工程。以“事故零发生、人员零伤亡、舆情零扩散”为目标,建立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清单,统筹抓好火灾防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坚决守住民政机构安全底线。

(三)办好“六大为民项目”。

一是办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利用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60万元,按照每户不低于 3000 元补贴标准,为全市200户特殊困难及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项目。

二是办好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投入省级中央财政资金120万元,新建1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造提升2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

三是办好福利机构社会化升级改造项目。整合社会资源,系统性推进全市福利院设施、服务及管理全方位升级,构建专业化、多元化、可持续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体系。

四是办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利用省级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资金,投入47万元,持续开展“敲门行动”,深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五是办好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推进“童伴妈妈”项目,由乡村发展基金会投入30万元。推进“汉水护苗、童心筑梦”关爱困境儿童品牌项目,由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39万元,持续开展儿童心理团辅和个案辅导,为困境儿童提供全面的物资帮扶,创造温暖、健康地成长环境。

六是办好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新建8座公益性公墓,力争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所有县市及8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

(四)推进“七项行动”

一是推进暖心救助行动。实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适度放宽准入条件,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

二是推进品质养老行动。推广酂南社区“党建引领”老龄工作模式,整合社区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资源,推动服务扩围增效。

三是推进困境儿童关爱行动。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及关爱活动。深化儿童主任赋能增效行动,积极链接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工作。

四是推进公益品牌行动。完成发展公益品牌不低于3个的目标,指导建立两个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示范点,举办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训班,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五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行动。针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线上线下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老河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是推进流浪乞讨救助提升行动。在全市 10个乡镇街道设立“救助咨询点”,在217 个自然村配备专兼职救助信息员,建立四级救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效能。

七是推进爱满老河口行动。优化慈善项目效能,畅通优秀慈善组织与我市的合作路径,抓住前期优势,发挥社区慈善账户效能,力争明年募集金额再创新高。

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一) 2025年市民政部门财务收入预算总额7541.1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01.05万元,占总收入98.14%;单位资金收入140.09万元,占总收入1.86%。2025年市民政部门财务收入预算数较2024年预算数增加300.31万元,上升4.15%,主要是根据上级精神,将局下属事业单位老河口市百花山公墓服务所纳入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导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

(二)2025年市民政部门财务支出预算总额7541.1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856.3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2.22万元,上升1.77%,主要是工资福利自然增长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5684.81万元。

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的项目支出预算,系根据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拨付文件,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按照项目的性质进行编制的。较2024年预算增加268.09万元,上升4.95%,主要是根据2024年项目实施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调整并增加了一批项目,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

1、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14.65万元;

2、信访业务支出10万元;

3、行政运行支出126.23万元;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94万元;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55万元;

6、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60万元;

7、老年福利支出1165.40万元;

8、其他社会福利支出0.20万元;

9、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963.49万元;

1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506.12万元;

1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34万元;

1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56万元;

13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0万元

1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62.93万元;

15、殡葬支出628.69万元。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一)市民政部门202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251.05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增加326.36万元,上升4.71%,主要是根据上级精神,将局下属事业单位老河口市百花山公墓服务所纳入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导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

(二)市民政部门202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251.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734.2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23.92%。较2024年预算减少87.86万元,下降4.82%,主要是2024年有职工退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723.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2、商品服务支出77.7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工会经费单位部分支出;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4、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纳;5、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7、住房公积金支出8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1.41万元;9、退休费202.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待遇支出;10、生活补助1.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发放。

项目支出5516.81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76.08%。较2024年预算增加416.23万元,上升8.16%,主要是根据2024年项目实施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调整并增加了一批项目,同时2024年项目余额结转至2025年使用,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

1、老河口市民政局本级:

12023年结转)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14.65万元;

2)(2024年结转)信访维稳疑难问题专项基金10万元;

3)(2024年结转)办公设备采购17万元;

42024年结转)人员经费结转16.16万元;

5商务接待费3万元;

6)(2024年结转)婚姻登记中心及局机关档案整理服务43万元;

72024年结转)公用经费结转26.56万元;

82023年结转)办公设备采购2.52万元;

92023年结转)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经费1.94万元;

102023年结转)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项目11.55万元;

11)(2024年结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务派遣经费3.60万元;

12)(审批项目)高龄补贴1015.40万元;

13)(2024年结转)2024年春节期间困难职工走访慰问经费0.20万元

14)(审批项目)残疾人两项补贴本级配套960万元;

15)(2024年结转)残疾人两项补贴本级配套3.49万元;

16)(审批项目)社会救助资金本级配套2458.60万元;

172024年结转)社会救助资金本级配套47.52万元;

18)(审批项目)伤残民工生活补助34万元;

19)(审批项目)地搭工生活补助56万元;

202024年结转)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100万元

2、老河口市社会福利院:

1)(2024年结转)养老工作运行经费0.71万元;

2)(2024年结转)城市特困供养经费22.52万元;

3)(2024年结转)人员经费3.49万元;

4)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工作运行费35万元;

5)(2024年结转)公用经费1.22万元;

3、老河口市殡葬服务中心:

1)(2024年结转)公用经费0.65万元;

2)(2024年结转)殡葬工作运行费13.89万元;

3)殡葬工作运行经费56.80万元;

4)(审批项目)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300万元;

5)(2024年结转)人员经费35.26万元;

4、老河口市百花山公墓服务所:

1)公墓工作运行费222.09万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市民政局本级商品服务支出预算45.25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办公费7.66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7.4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83万元、工会经费4.57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车改补贴7.02万元。

四、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市民政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29.2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6.81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14.45万元2024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11.08%,减少原因是根据工作需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用于商务接待费。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6万元2024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8%,减少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4、公务用车购置费2.99万元2024年预算数减少15.01万元,下降83.39%,减少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下属的流浪乞讨救助站采购新的业务用车,尾款未结。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市民政部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本年度总目标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其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4个,分别为社会救助资金本级配套、残疾人两项补贴本级配套、高龄补贴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情况如下:

1、社会救助资金本级配套2458.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4.为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5.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年度重点绩效指标及目标值见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率

100%

预算支出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低保对象人数

100%

计划标准

临时救助人次

100%

计划标准

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100%

计划标准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100%

计划标准

特困供养对象人数

100%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补贴对象认定准确率

100%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性

30天

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返乡

有效帮助

计划标准

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受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

≥95%

计划标准

困难群众得到基本保障

有效保障

计划标准

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90%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享受社会救助群众对政策实施满意度

≥90%

计划标准

2、残疾人两项补贴本级配套9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支持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生活和长期照护需求。年度重点绩效指标及目标值见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预算支出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残疾人两补对象人数

100%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补贴对象认定准确率

100%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性

30天

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残疾人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有效提升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享受残疾人两补对象对政策实施满意度

90%

计划标准

3、高龄补贴1015.4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对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保障其晚年生活。年度重点绩效指标及目标值见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率

100%

预算支出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贴发放人数

≥10000人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贴发放准确率

100%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性

30天

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高龄老人生活水平情况

有效提升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高龄老人满意度

90%

计划标准

4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3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普惠化水平。年度重点绩效指标及目标值见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前年

上年

预计当年实现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总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300万元

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服务丧户数量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3287人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服务质量达标率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100%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全年完成工作任务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100%

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大力推进了尸体火化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100%

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殡仪馆工作满意度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新增项目,以前无数据

≥90%

计划标准

八、2025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限额为49.3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6.12万元,办公用纸4.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99万元被装购置6万元

九、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老河口市民政局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2697072.17‬元,净资产合计558205.50元。

截至2023年底,老河口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流浪乞讨救助站共有车辆1辆,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主要用于运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及街面巡逻救助。

老河口市社会福利院共有车辆1辆,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主要用于院民就医、上门家访,采购各种物品等。

老河口市殡葬服务中心共有车辆5辆,为单位业务用车,主要用于市区内、外和异地接运遗体。

我单位报请市账政国资局对单位集中餐饮楼和殡葬礼仪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025年集中餐饮楼由老河口市旺角酒店租赁,殡葬礼仪服务由老河口市德园礼仪服务有限公司续租。集中餐饮楼和殡葬礼仪服务的租赁费按规定进入国产局的账户。

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财政拨款(补助):反映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⑴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⑵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⑶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反映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

⑴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⑵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⑶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⑷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⑴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部分 部门2025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