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措施。拟订市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审批并监管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监管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 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拟订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积极做好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拟订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维护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制定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及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乡土拔尖人才的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级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
(十)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执行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企业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中央、省、襄阳市属在老河口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抓好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事业单位管理、职业技能、职称评审(考试)、工资报酬,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领域信用档案建设。
(十三)负责本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发和管理国际国内援助,贷款项目。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综合办公室,法规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监察仲裁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人事股11个股室;下设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劳动争议仲裁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人才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9个二级单位,现有人员245人,其中在职人员138人,退休人员107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一)搭建就业平台,全域覆盖就业服务网络。一是结合季节时令特点,开展“金秋招聘月”“星空夜市”等大型招聘活动,建立重点产业岗位收集、就业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二是推动银行建立“快审快贷”绿色通道,明确审核时限;全力推动“老河口果农”品牌申报省级劳务品牌资源库,提升“老河口酿造师”等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三是积极组织“才聚老河口·扬帆新征程”等系列返乡推介活动;开展“退捕渔民”、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监测,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四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精准帮扶,强化与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协作联动,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兜底安置工作。
(二)强化社保服务,实现服务质效双提升。一是广泛开展现场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紧密结合购房奖补等相关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人群积极参保。二是计划在校园内进行社保卡“二换三”,以换促发;持续推进“社银合作”,把“银行柜台”变为人社“服务前台”。三是常态化开展“群腐”整治和养老资格认证工作,对现有补缴业务开展全流程、全要素梳理评估,建立业务台账,完善内控机制,明确各岗位权责边界,优化补缴业务审核流程。
(三)深化引才育才,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一是深化“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协调企业参与中期测评与结业考核,培训后优先推荐学员对接项目合作企业岗位,形成闭环。二是严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做好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能力考核报名复核工作。三是系统梳理基地在设施设备、师资力量、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聚焦国家和省级关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政策导向与资金支持方向,精心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强化预警预防监管,全面提升劳动治理效能。一是实施国家标准创建行动,优化“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调裁诉机制,持续打造“毛哥工伤调解室”等人社品牌。二是督促建设项目按要求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杜绝建设领域发生群体性欠薪事件,自觉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五)优化政务数字服务,打造一流便民服务圈。一是持续提升我市在业务、流程、数据、服务融合的成果优势,夯实“15分钟人社便民服务圈”。二是加快推进“社银合作”“家门口就业服务样板间”等“数字人社”场景建设,持续挖掘人社品牌与老河口特色。三是持续深化人社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做实做优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和省级标准、国家标准创建与推广,着力推动政务服务在提升效能化上拓展新优势。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按照全面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社局系统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管理。2026年人社局部门预算总额5987.6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5157.38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598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6.91万元,项目支出3400.77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部门预算收支减少了700.18万元,下降了10%,主要原因:坚持落实厉行节约,对非必要支出及可优化环节进行压缩。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一)人社局2026年度部门经费拨款收入5157.38万元。
(二)人社局2026年度部门经费拨款支出5157.38万元,其中:人员类经费支出2133.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1.70万元,项目支出2851.73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部门预算收支减少了221.30万元,下降了4%,主要原因:坚持落实厉行节约,对非必要支出及可优化环节进行压缩。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要求,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7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与上年同期相比,部门预算收支增加了6.67万元,增长了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增加。
四、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4万元,
1、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42万元,压缩了30%,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
2、无因公出国(境)费。
3、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人社系统项目3400.77万元,其中企业离休人员绩效与统筹外津补贴项目52.07万元,主要用于为企业离休人员发放基础绩效,保障企业离休人员绩效与统筹外津补贴按时发放到位,让企业离休人员老有所依,提高其物质生活保障。
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2350万元,用于发放五个乡镇办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当年工作目标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二是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老被征地农民按政策发放补贴,新被征地农民按政策参加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补贴到位。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按照上级部门及政府下达我市综合工作目标,积极配合税务、财政搞好基金征收工作,依据政策执行相关待遇,力争达到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及时兑现各项待遇,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
(审批项目)三支一扶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地方配套)179.66万元、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生活补助;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用于完成三支一扶目标任务,吸引、留住更多的大学生来老河口就业创业、谋事兴业。
事业单位管理、招聘、考核工作经费15万元,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全流程合规规范,公平性目标100%达成。招聘数量超额完成既定任务,有效补齐岗位空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队伍专业素,招聘工作得到用人单位充分认可,满意度达预期标准,考生认可度较高;通过精准引才,切实提升单位履职能力与服务质效,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八、2026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计62.8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信息安全设备。
九、202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