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2日
信息来源:财政局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2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销售,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

(二)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提出本系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城市道路、排水、泵站、桥梁、隧涵、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核、报批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监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活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指导监督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负责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审核拆迁安置方案。

(五)  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  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  拟订小堿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省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八)  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   承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城市主次干道、主要道路和街区环境的修复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负责重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城区新建绿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十二)  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制定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的人才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  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咨询和以设计为主体的各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从业、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省级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建设行业的标准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四)  负责全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城市照明、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以及因挖掘占道的修复工作。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城乡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城区防汛防洪排涝抢险。

(十五)  承担城市管网建设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的责任,指导编制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消防、交通信号设施等管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十六)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政务、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综合治理、应急协调、政府服务热线等网上诉求办理、扶贫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重点工作的调研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与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指导和督办行业信访工作。负责受理、转办、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复查。负责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  财务审计股。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的测算、管理、审查和支付工作,管理城建资金的使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负责监督收费项目的收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运行经费和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城建项目融资贷款资金的申报、支付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罚没收入收缴工作。负责对上争取国家和省资金、优惠政策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城乡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三)  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行业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行业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行业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  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股。负责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  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股。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编制房屋征收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及物业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

(六)  建筑业发展股。承担全市建筑业经济发展指标任务,拟订全市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承担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拟订全市建筑业以及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工作。负则制定建筑行业的行规、约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负责协调行业内部关系。负责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承担预防和清理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网络系统。负责全市造价注册执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扬尘治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及指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全市城市设计工作,拟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调查并监督处理,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负责全市勘察设计执业人员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工程建设、城镇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组织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和技术成果转化。指导建设工程应用产品质量认证,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经费管理。负责实施建设行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牵头指导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或参与项目选址、立项、规划、可行性研究、用地许可、环评报告、方案设计、项目概算,以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编制项目预算,并分别报有关部门审批。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手续以及处理涉及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并作为项目业主签订合同。负责项目的施工报建工作。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和管理的工作。

负责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组织编制工项目竣工决算并送审。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粢。办理项目管理权移交、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手续。负责与行政审批局各项业务的衔接、沟通、现场踏勘、分析研判,共同为建设工程审批事项服务。负责对审管平台业务信息收集、研判、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内相关技术工种培训工作。

(七)  城市建设股。负责拟定全市供水、节水、城市污水处理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市场管理。负责协调供水、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运营监管、安全监管、应急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路灯、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道路划线、交通护栏安装养护、路标指示牌增设监管工作。

(八)  城乡发展股。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拟定全市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具体负责指导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并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全市集体土地所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订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

(九)  燃气供暖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供热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宣传培训。负责燃气、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燃气、供热专项规划。负责符合燃气、供热专项规划的新建、扩建、改建燃气、供热工程的审查,并建立燃气、供热工程档案。负责推广使用燃气、供热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负责核发燃气、供热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热质量保证金的监督使用。负责对燃气、供熱单位的燃气、供热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受理燃气、供热质量的举报和投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

三、住建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老河口市住建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住建局本级预算和所属12家二级单位预算及老河口市建筑行业办公室预算。明细如下:

(一)住建局机关

老河口市住建局本级,行政单位。现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02人。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家:

1、老河口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

2、老河口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

3、老河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

4、老河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

5、老河口市房屋征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7家:

1、老河口市城建档案馆,核定事业编制6名。

2、老河口市建筑节能服务中心定事业编制8名。

3、老河口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房屋安全鉴定所),核定事业编制3名。

4、老河口市第一房地产服务所,核定事业编制12名。

5、老河口市第二房产服务所,核定事业编制21名。

6、老河口市路灯保障所,核定事业编制7名。

7、老河口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

(四)老河口市建筑行业办公室,属改制单位。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17名。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

部分2026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2026年工作计划

围绕国家“十五五”城市更新战略,聚焦完整社区建设、水系治理维护、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地下基础设施补短板、危旧房改造、历史建筑保护传承等环节,提升城市韧性,补齐民生短板,盘活存量空间。2026年,力争建筑业产值达到2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亿元(其中房地产投资1.8亿元)。

一是城市更新项目加力推进。在完成2025年106个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上,新开工建设30个老旧小区,同时,在老旧小区集中区域配套便民停车场和充换电设施;以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为争资切入点,力争花园路改造、方营路、李楼路、清澜路等道路取得资金支持并开工建设;力争在国有危旧房争资方面取得突破,对100栋以直管公房为主的C、D级危房进行加固改造;完成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深入谋划两仪街、仁义街等8个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储备项目等待国家政策窗口。

二是雨污分流改造高效推进。加紧推进2024年、2025年取得中央资金支持的易涝点二期、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城镇污水收集设施补短板(管网空白区改造)项目,完成新增雨污分流改造20公里以上。同时,进一步立项争资,力争再争取1~2个雨污水管网项目,继续增加雨污分流改造20公里以上。通过多个项目的叠加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成效初显,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有明显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有明显提高。

三是黑臭水体治理长治久清。谋划、争资并推进4条水系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周边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等工程,完全消除直接排污口;策划推进智能截流井、溢流污染处理站等项目,进一步减少城市水系雨季溢流污染;李家沟生态补水工程正式完工启用,推进凉水泉水库至机场沟引水工程;大明渠景观提升项目基本完成,“清水润城、水城一景”的愿景有望实现。

四是精致城市建设持续推动。以地下管网改造为切入口,推进惠丰路、新马路等老城区道路“面容”更新,对北京路、汉口路、汉江大道3条主干道人行道和非机动车路面进行更新;加快老城区新式检查井更新,减少路面井口破损“曝光率”;更新一批交通护栏、路名牌指示牌,及时更新道路标线;继续推进老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程,让更多道路实现“净空美”。

五是公用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完成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及漏损治理智能化监测项目建设,推进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新建改造工程,汉口路、汉江大道供水主管网得到更新,管网漏损实现智能化监测,困扰群众多年的水压小问题有望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为上千户居民免费配备燃气泄漏切断阀等安全“三件套”,居民安全用气保障更加有力。

六是有力推动“住有所居”。一方面加强房价调控,丰富住宅品类,实现适度供地、有序开发,进一步消化商品房库存,确保房地产市场稳中有进。另一方面,高度关注低收入群体,适度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市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鼓励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市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市住建局(部门)2026年度部门财务收支总额是9828.23万元,202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额是9951.11万元,2026年较上年减少122.88万元,减少1.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项目收支预算7060.68万元,2025预算内项目收支7262.01万元2026年项目收支预算减少了201.33万元,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不纳入本年度预算。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按照全面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建局收入支出均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2026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额9828.23万元。

收入总额9828.23万元,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313.39;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14.84万元。

支出总额9828.2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767.54万元;项目支出7060.68万元。

(一)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额9828.23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9951.11减少122.88万元,减少1.23%,减少的主要原因:2026年项目收支预算7060.68万元,2025预算内项目收支7262.01万元2026年项目收支预算减少了201.33万元,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不纳入本年度预算,导致预算减少。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9828.23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9951.11万元,减少122.8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767.54万元,占总支出的28.16%,比2025年的 2689.10万元,增加78.44万元。基本支出的增加主要原因:基本功资标准提高。

2、项目支出7060.68万元,占总支出的71.84 %,比2025年预算数7262.01万元减少201.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上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不纳入本年度预算,导致预算减少。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住建局系统公用经费预算107.34万元,比2025年的公用经费预算111.46万元减少3.82万元,减少了3.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其中:

1、住建局机关27.30万元,比上年的29.9万元减少2.6万元,下降8.7%;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服务中心6.14万元,与上年的5.91增加0.23万元,上升3.9%;

3、城建档案馆8.22万元,比上年的8.01万元增加0.21万元,上升2.62%;

4、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4.08万元,与上年的3.96万元增加0.12万元,上升3%;

5、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8.19万元,比上年的8.01万元增加0.18万元,上升2.25%;

6、建筑节能办4.01万元,与上年的3.91万元增加0.11万元,上升2.81%;

7、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96万元,比上年的4万元减少0.04万元,下降1%;

8、路灯管理所0.99万元,与上年的0.96万元相比增加0.03万元,上升3.12%;

9、第一房地产服务所11万元,比上年的12.73万元减少1.73万元,下降13.59%;

10、第二房地产服务所17.01万元,比上年的17.46万元减少0.45万元,下降2.58%;

11、房屋征收中心5万元,与上年的4.83万元增加0.17万元,上升3.52%;

12、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6.4万元,比上年的6.86万元减少0.46万元,下降6.7%;

13、白蚁防治研究所5.03万元,与上年相的4.91万元比增加0.12万元,上升2.44%。

四、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五、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住建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86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8.45万元相比,减少了0.59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8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8.45万元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参考2025年支出决算数据、结合2026年工作安排计划,并按照过好紧日子的要求,在2025年的基础上压缩了6.98%;

2、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

3、无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公车改革精神,我局已无公车。

4、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项目支出是7060.6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维修、市区管辖的路灯照明设施维护乡镇污水运营维护。2026年将持续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推动智慧韧性城市建设。

八、2026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住建局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6.33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等货物类预算支出6.33万元。

九、202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房屋情况

住建局现有办公楼:位于老河口市友谊路中段的6层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2706平方米;位于老河口市胜利路34号的5层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住建局另有四间门面房,位于老河口市友谊路中段,2020年至今以市场价对外出租,其中:三间年租金1.5万元整、一间年租金1.4万元整。

2、直管公房及保租房情况

第一房地产服务所负责管理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辖区的直管公房。房屋面积2436.2平方米,剩余的房屋为砖木、土木结构。

第二房地产服务所负责管理老河口市酂阳办事处辖区的直管公房。共有房屋486间(套)总面积18838.79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225间(套)11360.78平方米,砖木结构261间(套)面积7478.01平方米);非住宅房屋7处,724.17平方米。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全市共有四个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共计3188套房屋,明细如下:

福祥家园,5栋,312套,位于赞阳办天河路

福瑞家园,19栋,1392套,位于光化办航空路

南苑小区,16栋,1302套 位于赞阳办杨寨村

冯营小区,6栋,182套 位于光化办冯营社区。

3、车辆情况

住建局无公车,有专业车两辆:

路灯高空作业车一辆,原值44.86万元;多功能抑尘车一辆,原值143.9万元;

4、设备情况

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