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2日
信息来源:财政局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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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区域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落实汉江“十年禁渔”。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推动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和11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

纳入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系统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老河口市农业执法大队

3.老河口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4.老河口市农机监理站

5.老河口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6.老河口市畜牧业促进中心

7.老河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8.老河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9.老河口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10.老河口市水产业促进中心

11.老河口市渔政船检港监督管理站

12.老河口市水产推广站

部分 2026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守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聚焦“实力产业、功能城镇、和美乡村”三个重点,强化项目资金统筹、“三农”工作考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三个支撑,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

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2026年部门收入为12502.19万元,2025年预算数17316.96万元减少4814.77万元,下降27.80%(主要是优化财政收支出结构,对上级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编报调整,不在本年预算范围内),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98.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其他收入1791.23万元。

2026年部门支出为12502.19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17316.96万元减少4814.77万元,下降27.8%(主要是优化财政收支出结构,对上级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编报调整,不在本年预算范围内),其中基本支出6277.71万元,项目支出6224.49万元。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0698.97万元,2025年预算数14534.65万元减少3835.68万元,下降26.39%(主要是优化财政收支出结构,对上级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编报调整,不在本年预算范围内

202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698.97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14534.65万元减少3835.68万元,下降26.39%(主要是优化财政收支出结构,对上级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编报调整,不在本年预算范围内),其中基本支出4486.48万元,项目支出6212.49万元。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农业农村局机关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217.10万元,其中办公费65.51万元,水费3.2万元,电费12.8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15.46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租赁费0.6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1.91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32.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四、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变化及原因。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1.91万元,与上年45.41万元相比减少23.5万元,下降51.75%,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及原因。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及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8.86万元,与上年19.48万元相比减少0.62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及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车老化,需要更新。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八、2026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数为55.32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办公使用及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保险辅助服务等。

九、202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资产占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