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老河口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襄阳市委,以及老河口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发展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襄阳市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承担市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市内城市道路等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域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市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市域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八)贯彻落实儿童收养、儿童福利、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抓好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配合组建全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动其规范发展。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8个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老龄工作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老河口市婚姻登记中心、老河口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老河口市流浪乞讨救助站)、老河口市社会救助中心、老河口市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老河口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老河口市殡葬服务中心、老河口市社会福利院、老河口市百花山公墓服务所。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总体思路: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老河口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工作目标,对标“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各项部署,以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动力,狠抓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服务银发经济,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治理水平,强化困难群众帮扶、困境儿童关爱、殡葬服务优化、社会组织与慈善事业规范发展,为老河口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民政力量。
(一)聚焦养老服务体系提质,织密扎牢养老保障网
一是优化机构运营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县级直管模式深化,重点强化对整合后福利机构在服务质量、安全运营、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常态化、标准化监管。协同相关属地政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化解存量福利院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加快推进老旧设施的更新改造工程,切实改善在院老年人的居住与生活环境。定期组织面向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服务队伍的综合素养与服务技能。紧抓我市作为全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城市的契机,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赋能安全监管,坚决守牢养老服务领域的安全底线。
二是加速重点项目建成投用。集中力量攻坚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完成项目概算调整及各项工程建设手续的完善工作,全力加快工程收尾进度通过项目验收,确保早日投入运营。
三是科学谋划中长期发展布局。紧密结合省、襄阳市关于“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精神,立足于我市民政服务提升、民生项目策划实施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与需求,系统谋划并科学编制未来五年民政和养老的规划,
(二)聚焦殡葬改革深化落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优化服务与标准。优化殡葬服务,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推广“互联网+殡葬服务”模式应用,加快制定本地标准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并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公墓运营管理,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宣传。
二是强化项目与资金。精准谋划殡葬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殡葬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升级改造,以符合便民利民为根本,进一步提升中心整体形象。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全域覆盖,完成35处公墓的改造升级,增设生态节地安葬区。
三是健全执法与监督。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行“月抽查、季通报、年评估”的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治理合力。推行跨部门全链条综合监管,重点治理“三沿五区”散埋乱葬。
(三)聚焦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一是深化精准救助与动态管理。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动态摸排,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对接争取更多跨部门数据共享资源,防止“错保”“漏保”。
二是夯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面向村(社区)救助协理员开展全覆盖的政策与业务培训。宣传推广群众利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湖北救助通”等线上申请渠道,方便群众“指尖办”“就近办”。
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多元参与。探索“物资救助+服务保障”的创新救助模式,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定群体的心理关爱、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专业化服务。
(四)聚焦儿童福利关爱保护,提升服务保障综合效能
一是健全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第一时间纳入保障范围。深化困境儿童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一人一档”精准信息台账,全力做好困境儿童服务保障。
二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计划于年内举办2期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儿童主任的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在现有课程基础上,增设儿童心理疏导、危机识别与干预等实操性强的课程内容,有效激发基层儿童服务工作队伍的内生动力。
三是深化品牌关爱项目。继续扩大“汉水护苗·童心筑梦”关爱品牌的影响力与覆盖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辅导服务。推动“童伴妈妈”项目持续深化发展,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童伴之家的日常开放,不断丰富主题活动形式与内容。
(五)聚焦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激发服务社会生机活力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作用。培育打造2~3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对党建工作簿弱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点督导帮扶,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监管与服务中得到全面加强。
二是规范全流程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与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覆盖范围与比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
三是推动监管服务协同并进。健全非法社会组织监测排查网络体系,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群众举报等渠道,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与专业能力专题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在民生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将监管成效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能。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财务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一) 2026年市民政部门财务收入预算总额5281.9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7.05万元,占总收入99.91%;其他收入4.90万元,占总收入0.09%。2026年市民政部门财务收入预算数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2259.19万元,下降29.96%,主要是农村低保本级配套和特困供养本级配套资金从乡村振兴资金列支,不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导致部门预算收入减少。
(二)2026年市民政部门财务支出预算总额5281.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12.32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55.99万元,上升3.02%,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与工资福利自然增长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3369.63万元。
市民政部门2026年度的项目支出预算,系根据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拨付文件,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按照项目的性质进行编制的。较2025年预算减少2315.18万元,下降40.73%,主要是农村低保本级配套和特困供养本级配套资金从乡村振兴资金列支,不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导致部门预算支出减少。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2.70万元;
2、儿童福利支出140.40万元;
3、老年福利支出900万元;
4、殡葬支出680.12万元;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11.67万元;
6、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980万元;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51.47万元;
8、临时救助支出80万元;
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86万元;
10、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86.93万元;
11、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27.99万元;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万元。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一)市民政部门202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277.05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1974万元,下降27.22%,主要是农村低保本级配套和特困供养本级配套资金从乡村振兴资金列支,不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导致部门预算收入减少。
(二)市民政部门202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27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912.3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36.24%。较2025年预算增加178.07万元,上升10.27%,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与工资福利自然增长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784.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2、商品服务支出93.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工会经费单位部分支出;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4、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纳;5、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7.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7、住房公积金支出94.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9.95万元;9、退休费209.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待遇支出;10、抚恤金23.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抚恤金补助发放;11、生活补助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发放。
项目支出3364.73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3.76%。较2025年预算减少2152.08万元,下降39.01%,主要是农村低保本级配套和特困供养本级配套资金从乡村振兴资金列支,不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导致部门预算支出减少。其中:
1、老河口市民政局本级:
(1)(审批项目)残疾人两项补贴本级配套980万元;
(2)(审批项目)地搭工生活补助54万元;
(3)(审批项目)伤残民工生活补助32.93万元;
(4)(审批项目)高龄补贴900万元;
(5)(审批项目)临时救助本级配套80万元;
(6)(审批项目)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金本级配套140.40万元;
(7)(审批项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级配套251.47万元;
(8)(审批项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本级配套5.86万元;
(9)(审批项目)生态安葬奖补资金20万元;
(10)(审批项目)精简退休老职工救济27.99万元;
(11)商务接待费2.70万元;
(12)慈善协会经费2.50万元;
2、老河口市社会福利院:
(1)2026年基本养老服务工作运行费61.67万元;
3、老河口市殡葬服务中心:
(1)殡葬工作运行费140万元;
(2)聘用人员经费165万元;
(3)(审批项目)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210万元;
4、老河口市百花山公墓服务所:
(1)2026年公墓工作运行费145.12万元;
5、老河口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公办农村福利院运转经费135万元;
(2)公办农村福利院运转经费15万元。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市民政局本级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8.77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办公费10.02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4.50万元、邮电费7.40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7.83万元、工会经费6.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万元。
四、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市民政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26.5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2.69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14.75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30万元,上升2.08%,增加原因是2025年新增一家二级事业单位,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2、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数。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6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数。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市民政部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本年度总目标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其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8个,说明情况如下:
1、(审批项目)残疾人两项补贴本级配套项目,预算资金980万元。绩效目标是支持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生活和长期照护需求,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
2、(审批项目)高频补贴项目,预算资金900万元。绩效目标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保障其晚年生活。
3、(审批项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级配套项目,预算资金251.47万元。绩效目标是规范城市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2026年基本养老服务工作运行费项目,预算资金61.67万元。本年度绩效总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不断规范养老工作,确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保障福利工作的正常运转。
5、(审批项目)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绩效目标是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普惠化水平。
6、殡葬工作运行费项目,预算资金140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殡葬服务规范开展,提升惠民殡葬服务覆盖率,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7、2026年公墓工作运行费项目,预算资金145.12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公墓工作正常运行;加强公墓设施建设与维护、清洁公墓设施,保持公墓设施和环境整洁、美观,为群众提供舒适的祭祀环境;推动绿色殡葬理念,发展绿色公墓,提高公墓的环保水平。
8、公办农村福利院运转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公办农村福利院正常运转,促进公办农村福利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2026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限额为12.0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71万元,办公用纸1.3万元,被装购置6万元。
截至2025年底,老河口市民政局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2876872.17元,净资产合计646757.73元。
截至2025年底,老河口市社会福利院共有车辆1辆,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主要用于院民就医、上门家访、采购各种物品等。
老河口市殡葬服务中心共有车辆8辆,为单位业务用车,主要用于市区内、外和异地接运遗体。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附件1: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