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信息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为了加强事故应急工作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明确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能,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提高老河口市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解除事故,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维护环境安全,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襄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老河口市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但有可能对我区造成影响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老河口市政府、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老河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老河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按照《老河口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土壤污染环境事件应对按照《老河口市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辐射污染突发事件应对按照《老河口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辐射污染事件和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附件:老河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老河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