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老河口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着力纠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进一步筑牢“云端舌尖”安全防线。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压紧压实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和服务平台责任,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老河口市某小吃服务店在外卖平台公示虚假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小吃服务店在美团外卖平台开设店铺,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局予以立案调查,同步通报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对上述违法店铺下线关停。
案例评析:外卖商家伪造食品经营许可、公示虚假信息的行为,既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扰乱了网络餐饮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本案的办理聚焦新型网络餐饮安全隐患问题,通过线上线下核查锁定违法事实,精准打击此类乱象,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外卖商家,起到了震慑作用。
案例二:老河口市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进行检查,该店通过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检查中发现后厨有3袋未拆封的泡椒竹笋以及1袋已开封的薄叶面条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已实施强制措施并立案查处。同时通报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对该店铺暂停线上接单。
案例评析:外卖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存在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旨在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定期检查清理食品制度,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案例三:老河口市某酒楼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执法人员对某酒楼进行检查,该店通过网络餐饮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本局随即对该酒楼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酒楼一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案发后,该员工正在积极补办健康证明。
案例评析: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存在传播疾病的风险。持证上岗不仅是对消费者健康的基本保障,也是捍卫食品安全底线的必然要求。本案的办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规范网络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