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6年3月11日,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老河口市机场路的某餐饮店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许可。
案例评析:食品经营许可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合法经营的法定凭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门槛。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从资质申请到日常运营,均应确保信息真实、透明、可追溯。
案例二:
2026年1月21日,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老河口市机场路的某餐饮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2000.00元。
案例评析:本案依法惩处漠视食品安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持续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