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6年4月9日,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烧烤店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店冷藏柜发现: 1、某牌啤酒1瓶,生产日期:2025年7月25日,保质期: 90天。2、已开盖的某牌鸡汁调味料0.1瓶,生产日期:2024年09月13日,保质期:18个月。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处罚情况: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某牌啤酒1瓶、某牌鸡汁调味料0.1瓶;3、罚款1000元人民币。
警示意义:该案是一起典型经营超过保质期案件,涉案烧烤店违反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将过期食品提供给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案警示餐饮经营者必须诚信合法经营,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遵循先进先出的使用原则,定期对购进的食品检查和清理,严禁使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